“智慧城市”是“市民”的智慧城市,还是“市长”的智慧城市?如果冠冕堂皇的回答估计市长会回答是市民的智慧城市,然而目前的智慧城市建设中却有城市走了样。全国的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即将大规模启动,我们有必要对这个问题专门进行讨论,免得大量投资下去建设的“智慧城市”成了市长特供,而幕后买单的“市民”却成了旁观者。
在一个智慧城市论坛上,某市展示了他们在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果,可以说投入多、决心大。例如该市专门建设了物联专网,建设了若干个城市应急示范工程,总投入大概有七八亿元。但是当台上领导在展示这些成果时,台下听众也有很多是该市的科研工作者、系统集成商、开发人员,大家作为“市民”并没有感受到智慧城市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哪些改善。在这个展示中,演讲者特意展示了一个功能叫做“市长桌面”, 大概是通过这个功能市长可以了解城市运行状态、实现城市应急指挥。这时大家都明白了,这个“智慧城市”是特供给以市长为代表的政府的。“市民”在这个系统中并不占有主体地位。
同样是在这个论坛上,香港方面也分享了一下他们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做法,例如公开香港城市运行数据,包括人口普查统计资料、实时交通数据、物业市场统计资料、水质、空气污染指数等十几项数据集。做了“香港政府通知你”应用,通知市民需要注意事项。投入很小,但是每个数据市民都可以上网查到,网站上明确注明:全部数据可以免费作商业或非商业用途!开发一个APP更是不需要多少预算,然而这样的措施却能使市民看的见,摸得着。
在论坛上,台湾的代表也分享了智慧城市中的智慧交通服务,这个代表根本就不是政府机构的,而是来自一个服务企业。该代表提出“智慧城市”要做到民众“有感”,用台湾式的语言说明了台湾的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如果民众都感觉不到智慧城市的“智慧”存在,这个智慧城市会是一个真实的“智慧城市”吗?不过是皇帝的新装罢了!该代表的介绍始终从市民的出行需求出发,为满足市民需求而设计方案,开发应用。他还指出台湾一个智慧交通服务提供商已经实现在台湾上市融资,说明智慧城市建设并不是政府投资、民众买单一条道路。台湾的智慧城市建设是企业投资、民众受益、付费服务(并不一定是民众直接服务,例如智能叫车服务是出租车公司付费),依然以民众的需求为出发点。
对比三个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简单情况,我们并不能说政府投资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是完全不可行的。但是我们可以明确的得出结论——市长特供的智慧城市在可持续模式上是有问题的,其服务群体小,只能按项目建设,不能换一个市长就更新一个版本的“市长桌面”吧。而面向市民的智慧城市则可以给大众提供便利的同时实现盈利并可持续发展。同时,因为数据的开放,更多的主体能够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使得智慧城市更具有可持续性和发展空间。因此,智慧城市不是市长特供,为市民需求建设的智慧城市才有生命力。为建设为市民服务的智慧城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建议在政策和标准上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智慧城市数据共享和开放规章。要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一样,要求智慧城市数据共享和开放,只要不涉及保密和安全的都要开放共享。
2、制定智慧城市部件标识规范,建设标识公共服务平台。城市部件只有有了统一标识才能开放共享,而标识公共服务平台是城市部件信息开放共享的基础设施。
3、发布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和技术架构白皮书。在总结智慧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数据开放共享,系统安全,民众服务等方面发布指导意见,指导各地遵循一定原则进行智慧城市建设。同时,组织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单位针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原则,设计合理技术架构,指导智慧城市实施企业采用合理技术架构,便于系统之间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