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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 青岛位列第一批城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青岛全搜索电子报  浏览次数:1058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全国50个市(区)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青岛市作为山东省首推两个试点
       近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全国50个市(区)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青岛市作为山东省首推两个试点城市之一,位列其中。

       今后,我市将结合实际,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统筹各方资源,建立部门协作和经费人员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推动我市以医养结合为主的新型养老事业的发展,确保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为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就近、便捷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青岛市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设有关事项。要求每处床位不少于10张,不超过30张,每床平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要求具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功能,配备有关服务设施、设备,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短期托养、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助洁助浴、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日均服务老人不少于40人。鼓励内设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就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今年市政府还将发展社区小型养老机构30处列为市办实事之一,明确各区市建设任务。对各区市纳入市办实事项目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设施、功能符合条件的,另外给予一定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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