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商丘市入选河南省海绵城市省级试点。
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在评审会上,商丘市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工作基础较好,得到与会专家的认可,一举获得成功。此次入选的城市还有许昌市、濮阳市、焦作市、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等省辖市。入选海绵城市省级试点的城市,省财政将会连续三年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商丘市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但到了雨水丰沛的夏季,城区被淹现象时常发生。商丘市城市发展对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调蓄雨洪和应急管理能力需求非常强烈。为解决缺水和内涝问题,今年年初,市政府将海绵城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组织,编制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落实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确立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计划拿出30平方公里的建成区(包括一部分老城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先行,并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融资计划和运营方案,市财政也将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纳入财政规划统筹考虑。
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城市的确定,标志着商丘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