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获悉,继鹤壁去年成为我省唯一的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后,8个省辖市成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与此同时,省政府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梁新慧
【消息】
8市成为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城市”
2015年,鹤壁市成为我省唯一的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3年内将至少获得中央财政12亿元的补助,每年省财政还将给予4000万元的奖励补助。 据悉,我省此次评定许昌、濮阳、焦作、郑州、洛阳、平顶山、商丘、安阳等8市为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城市,标志着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开始提速。省财政将对这8个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连续三年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要求】
新建单位和小区,都必须建成“海绵型”
除了这8个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城市”,全省其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其他县(市、区),也要分别于2016年10月底、2017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实施意见要求,今后,全省各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单位及小区要全面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公园绿地建设、道路改造等,积极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促进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径流污染有效消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环境有效改善,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效果。
新建公园绿地要全部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我省要将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作为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
据悉,今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要将绿网、水网、路网有机融合,统筹做好竖向设计工作,在满足景观、游憩等功能的基础上,兼顾雨水调蓄、净化等生态功能,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
今后,新建公园绿地要全部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对于现有绿地系统,要按照海绵型城市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 2016年年底前各省辖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城市绿道示范项目。
新城区的硬化地面,四成以上可渗水
实施意见要求,要转变道路和广场建设的排水方式,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纳,提高城市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已建道路和广场,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和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
而新建及大修改造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建设集雨型绿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使用透水铺装,城市广场宜采用下沉式布局,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对于新建城区的硬化地面,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每个城市都要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区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于今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划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统筹推进海绵型城市各类项目建设。
据悉,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50万~100万人的中等城市、5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面积原则上分别不少于30平方公里、15平方公里、5平方公里。
按照我省的规划,到2020年,我省所有省辖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