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带动各地增强信息消费供给,挖掘信息消费潜力,形成新的信息消费增长点,我部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创新应用项目示范和推广工作,经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的推荐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60个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现予公布。
附件: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31日









整理及编辑:中国智慧城市网编辑张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