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工信部公布了全国60个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名单。在这些名单中,涉及到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互联网金融、公共服务信息化、智慧家庭、公共数据开放、数字文化和信息消费环境八大领域。互联网金融作为信息消费的一种,成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此次荣登工信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名单的有,北京“大数据信用信息云服务平台”和“面向小微物流企业的互联网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两大项目,安徽马鞍山“东华•全国村镇银行金融云计算服务应用平台”项目,广东深圳“移动互联网快捷充值支付系统在电信、数字电视、多媒体的应用示范”项目,以及上海新型农业“互联网金融+品牌贷款”创新项目。
其中,这五大互联网金融项目有着共同的相似点。一是项目符号国家政策方向,符合试点市(县、区)总体方案,对地方信息消费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二是项目具有创新的产品应用、服务模式、商业运营模式或管理机制,具有培育新型信息消费业态的潜力。三是项目具有实际的示范意义,成功模式和经验可复制,便于在全国大范围推广实施。四是项目有较好的市场化前景。
自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信息消费在我国持续增长。在去年“双11”期间,创下了信息消费新记录:全国电商全网平台成交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阿里天猫一家成交额就超900亿元,京东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140%。本次示范项目的公布,将会进一步带动各地增强信息消费供给,挖掘信息消费潜力,形成新的信息消费增长点。
互联网金融作为创新示范项目之一,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当由“促进健康发展”向“规范发展”转变。2016,互联网金融终于迎来了“规范元年”,向着规范化、合规化不断迈进。同时,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批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带动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定会在相关政策和行业指导下,逐步趋于平稳。(编辑 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