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开债券发行新局面。一是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今年以来上级部门共下达我市27.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我市已完成项目安排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二是紧跟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新政策抓好各类型债券的组织申报,目前我市已上报企业债券5支87亿元,2015年10月前上报企业债券5支70亿元,债券品种涵盖城投债、项目收益债、专项债、小微企业债等。三是抓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等渠道的债券申报工作,已经上报债券总额50亿元,今年计划发行6支共135亿元。
二、试点推进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上级部门对于试点配套政策联动不够协调。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探索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虽然我市试点的主方向是投融资体制改革,但在城镇化建设实际工作中,资金和土地往往需要统筹考虑,而目前我市农村三块地问题(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承包经营土地)还没有得以突破,我市也未能列入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各部门政策没有形成合力,对试点效果有一定影响。
(二)试点急需的相关配套政策仍未放开。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在于公益性项目的筹融资通过地方政府发债解决,但我市至今还未能自主发债,上级部门统筹发债资金目前仍是杯水车薪,只能通过金融机构渠道解决。
(三)金融机构政策与城镇化试点衔接不够到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只有农发行针对试点城市制定了专门的贷款政策,部分银行积极开展了基金投资的新渠道尝试,但部分金融机构仍然是按老办法、老思路推进城镇化项目,在抵押物、贷款年限、利率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项目推进难度较大。
(四)试点综合性、系统性问题较为复杂。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常常碰到很多跨领域、深层次问题,仍然需要与上区部门和有关试点城市进行工作交流和学习。此外,我市试点推进工作主要由各部门结合现有工作一并开展,受机构人员编制限制,目前还难以参照自治区设立专门的城镇化处室。
三、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的建议
(一)建议针对试点工作配套定向政策
1.将柳州列入自发自还地方债券试点城市。柳州市已经开展多年了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探索,具备自发自还债券的基础条件,建议在现有城镇化试点工作中配套自发自还地方债券试点,允许柳州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市政设施项目专项债券
2.各部门与城镇化相关试点工作应优先考虑城镇化试点城市。城镇化试点需要全方位的体制机制创新,要冲破体制机制的障碍需要各种政策的合力尝试,因此,各类城镇化相关工作试点应该首先考虑试点城市的工作需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如我市仍希望纳入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
(二)建议针对试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
试点工作中的资金需求主要体现在规划体系建设和城镇化项目资金需求方面,重点需要以下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1.建议国家和自治区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一是建议中央和自治区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如在中央投资补助的同时,配比一定比例的基金投入,减少地方资金配比比例,加快项目的建设速度。二是建议扩大中央投资财政出资参股的基金范围。目前国家针对地市级的参股基金只有创业投资基金,方向主要在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议扩大中央出资参股的基金范围,对地市级城镇化发展基金进行参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建议鼓励通过基金投入的方式推广PPP项目。通过基金平台聚集社会资本资源,更有利于金融资源的参股投入PPP项目,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2.建议国家和自治区设立城镇化试点规划体系专项资金。城镇化试点规划体系大多面临新领域、新问题、涉及面广,地方咨询机构难以全部承担,需要高水平科研机构助力完成,建议城镇化规划和项目前期专项资金,尽快为试点工作理清思路,顺利推进。
3.建议协调金融机构研究出台支持城镇化试点金融政策。城镇化试点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除了政府部门主动参与,也需要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我市今年出台了《柳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行一创”活动推动方案》,但各行政策落实需要总行支持,希望国家层面予以协调解决。
(三)建议统筹加强试点工作机制合力
1.建议加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统筹力度。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各地任务不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事项不同,建议国家发改委加强统筹,形成各方共同推进试点的工作合力。
2.建议建立试点城市工作交流制。定期举办新型城镇化发展论坛和试点城市工作推进交流会,推进各试点城市在工作中取长补短、少走弯路。
3.建议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议国家加快制修订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评价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开展新型城镇化投融资体系规划建设工作。年内完成《柳州市新型城镇化融资规划》、《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划、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工作。
(二)重点推进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渠道体系建设工作。
1.大力发展基金投融资体系。一是落实在谈国开、交行、兴业、桂林银行等450亿元城镇化基金落地,确保2015年还本付息和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二是拓展基金投资领域,积极开展汽车电子产业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设立工作,推动城市战略性新产业发展,争取年内落实产业基金50亿元以上。三是规范基金发展,研究设立引导基金,引导基金在柳设立,形成基金投资洼地。
2.落实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贷款。用好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加紧落实农发行100亿元新型城镇化贷款;加快国开行棚改、土储项目执行,提高项目效益。
3.积极推动PPP工作。一是向社会公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介项目;二是加快现有项目的谈判落地,年内完成停车场、流域治理等PPP项目落地。三是加强与社会资本的对接和战略合作。积极与央企、上市企业以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对接并推进战略合作,加快PPP项目落地。
4.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改委企业债券领域:争取年内完成100亿元的企业债券上报工作,发行债券30亿元;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证监会领域:争取年内完成100亿元的各类中票、短融、非上市公司公司债券上报工作,发行债券30亿元。
(三)着力做好新型城镇化投融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政府投资主要投向民生、社会事业等薄弱领域,以及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建设。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引入社会资本项目。
2.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源的融资作用。研究通过土储中心对全市土地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土地资源向银行申请土地储备资金,进行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生地”变“熟地”后,通过土地出让金返还进行二级整理开发,其它公司可根据自身定位进行二级整理开发,加快土地开发时序,提高土地开发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