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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1  来源:陕驻沪办  浏览次数:681
核心提示:2015年陕西棚户区改造任务26万余户,其中西安8万户。
2015年陕西棚户区改造任务26万余户,其中西安8万户。

一、陕西将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关中在西部地区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核心区域,加快关中城市群建设对于实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对于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2015年及以后一段时期,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中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密切协作。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扩大筹融资渠道,持续保障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搞好各类改革试点,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整体合力。

二、6年内让400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棚户区改造是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民心工程。省住建厅透露,2015年国家与陕西省签订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是267654户。

省发改委表示,根据国家总体方案,结合《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陕西省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至2020年,累计转移转化1000万人,其中包括400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230万人口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370万人就近城镇化,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2%,户籍登记城镇化率达到52%。

陕西省还将加快关中城市群建设,增强大西安辐射带动能力,建设阎良、临潼、高陵、户县等卫星城和重点组团,促进人口合理分布。推进宝鸡、渭南、榆林、汉中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加快延安、安康、商洛建设50万人口以上区域中心城市。并稳步推进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

三、将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实施办法

陕西省户口迁移政策分为三类情况区别对待,即建制镇和小城市为第一类,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市辖区(除西安市)为第二类,有序放开户口迁移条件;西安市为第三类,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调整户口准入政策,在市辖区建立积分落户制度。相关部门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性质上的各类政策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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