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于现代化中期阶段的中国,我们当前国家治理所面临的问题有其独特的历史性、阶段性和文化性特点。从上述政府工具论角度,我们认为信息化能够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提供重要的支撑。
(一)加强网络环境下法治国家建设
加强民主法制信息化建设。加快人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法律信息库。整合共享有关信息资源,完善政协业务网络系统。加快推进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完善法院案件管理及决策支持系统。加快推进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以控告举报与刑事申诉、侦查监督等为主的检察院法律监督信息系统。
推进立法司法过程的网络公开和公众参与。鼓励采用网上听证、互联网征集意见等新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积极性。通过微博、网络视频等多种信息传递方式,联合媒体开展网络庭审直播,让社会公众能够即时了解庭审信息并发表评论意见,创造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
建立纪检监察的信息化体系,加快建设行政监察信息系统,以落实违法违纪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察监管机制,完善电子监察系统。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为重点,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有序引导网络反腐走向规范化,加强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构建公开透明的政府问责机制。建设公众诉求信息管理平台,改进信访工作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利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及不动产登记制度,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二)加大关键业务系统和基础信息对国家宏观调控决策支持力度
不断完善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建设,强化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逐步完善消费、投资、进出口以及经济运行、节能减排、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业务信息资源,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建设和完善以法人组织机构代码为标识的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各类机构单位基础信息库。为企业发展、劳动就业、产业安全等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决策提供支持。
建立全国联网个人税收登记系统,加快不动产登记系统全国联网,为建立按家庭总收入征收个税、财产税、遗产税等税收制度改革提供完整的信息支撑。
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公开,抓紧研究制定《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平台(OpenChinaGov.gov)的建立,提升公共数据资源的社会效用。
(三)加快提升市场监管重要业务系统的支撑能力
加快建设和完善价格监管、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价格鉴证、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评审、价格监督检查等信息系统,形成统一协调的价格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加强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调控、监督检查。
建立跨部门统一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利用人口和法人基础信息库,依托部门和地方建设的业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公民和法人的信贷、纳税、履约、生产、交易、服务、工程建设、参保缴费,以及违法违纪等信用信息记录,依法实现信用信息的跨部门共享,推动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程,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监管业务的紧密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食品药品流通过程的透明监管,支持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
加快建设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完善针对金融业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风险管控和信息共享系统,重点加强对外汇业务、资本市场交易和跨境资金流动等的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建设和完善金融信息平台。
(四)加快信息惠民,推动公共服务创新
加快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范围,逐步建立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开放便捷的终身教育资源体系。推动网络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建设,逐步形成优质教学资源传递机制。构建师生网上学习、教学相长空间环境,促进形成教育资源共享利用的环境。
以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重点,建设支持各级医院上下联动、医保医药医疗业务协同、居民健康监测咨询等的医疗健康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支持医疗机构分级协作和医保支付即时结算。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系统。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
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建设覆盖乡村社区、实现多险种和跨省区接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多险种跨省区可接续,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控制资金风险,实现精细化管理,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信息支持,不断提升国家社会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五)在信息时代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以居民身份证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初步实现相关部门人口信息资源的实时共享,为实有人口统筹管理、社会治安状况等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支撑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报送、预测预警、分析评估、舆论引导、应急预案智能化联动、预警信息发布、应急通信、应急指挥、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和物资调配、应急处置责任认定等信息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整合和完善各类社会管理动态综合信息,加强网络舆情分析,健全网上舆论动态引导管理机制。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强化虚拟社会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