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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物联网的政策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5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1116
核心提示:发展农业物联网的五大政策建议。
  • 研究领域:物联网
一是突破核心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加强攻关,突破涉及农业物联网核心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是农业物联网走向成熟的关键。支持研发符合农业不同应用目标的高可靠、低成本、适应恶劣环境的农业物联网专用传感器,解决农业物联网自组织网络和农业物联网感知节点合理部署等共性问题,建立符合我国农业应用需求的农业物联网基础软件平台和应用服务系统,为农业物联网技术产品系统集成、批量生产、大规模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探索农业物联网运行机制和应用模式。目前我国农业物联网产业商业模式并不成熟,正面临从单一中心向多中心发展,由单一主体创造价值为主向多样化主体共同创造价值转变的趋势,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应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电信运营商、信息技术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创建政府主导、政企联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发展模式,按照需求牵引、技术驱动、因地制宜、突出实效的原则,在大田生产、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开展规模化应用,完善农业物联网应用产业技术链,实现农业物联网全面发展。

三是高度重视农业物联网相关标准的制定。
我国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物联网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工作,开展农业物联网标准体系研究,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物联网技术应用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以国家物联网标准为基础,制定物联网农业行业应用标准,重点包括农业传感器及标识设备的功能、性能、接口标准,田间数据传输通讯协议标准,农业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处理标准、应用服务标准,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规范等,指导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发展。积极引进、参与国际农业物联网标准引进与制订,以保证农业物联网发展的国家利益。

四是开展农业物联网补贴与专项资金支持。对生产农业物联网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研发农业物联网产品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一定的经费倾斜,对使用农业物联网产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建议继续加强农业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信部、农业部、科技部共同管理,将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五大方面的项目确定为支持范围。

五是进一步加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力度。
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需求,统筹项目、基地、人才、标准,尽快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局部署,建设一批技术研发基地,促进农业专用传感器等核心技术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建设一批产品转化与运维服务基地,促进农业物联网软件开发和服务等关联产业的发展;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园区,促进农业物联网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农业物联网可持续发展机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农业各领域中的应用。

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授李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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