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市长朱学庆主持召开市十三届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梧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内生动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摆到全局和战略的位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相关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探索出一条具有梧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以优化城镇布局为目标,以发展特色产业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四化同步、特色彰显、市场主导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在稳步提高城镇化水平进程中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把梧州打造成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发展、公共服务均衡、人民生活富裕、健康长寿宜居的桂东南城镇群核心城市。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梧州市市本级、各县(市)和重点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订稿)。
副市长吴浩岭、黄振饶、朱艳华、赵越、严伯贵、姜云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粤桂办主任徐文伟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