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需求导向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是对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发展理念的回应,是以满足民众的生存发展、红利普惠、参与治理等需求来统领城镇化建设,并将其贯穿到整个新型城镇化的谋篇布局、功能规划、创新驱动、公共治理等建设之中。它既遵循城市发展的自身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又突出党的领导、政府的主导、民众的主体、市场的配置作用,能深入促进领导者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思想,强扭领导者求大求洋的政绩观念,有效抑制政府的扩张性、主观性,能不断增强新型城镇的公共性、包容性、协同性与现代化治理能力。
满足民众参与规划的需求能不断释放新型城镇的公共性
城镇规划涉及国家利益、地方政府利益、领导者的考核与晋升等个人利益、开发商等多种利益集团的利益、普通民众的利益等。从某种程度上看,规划过程就是利益博弈过程与领导者对各方利益的一种均衡过程,对空间资源、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均衡配置过程。在各方利益相互博弈过程中,广大民众处于弱势地位,利益难以有效诉求。如果民众不参与规划,民众不进入领导者的决策视野,仅仅凭借领导者自上而下地对民众需求的感性认知,领导者可能更重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团体的利益,普通民众利益就更可能被挤压、侵占。
民众参与规划能将触手可及的具体现实的民生需求、潜在需求等信息不断地传递给领导者与规划人员。规划主体就能不断地修改、调适规划,充分兼顾各方利益,整合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民众利益,协调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不断释放公共理性,既能有效规避政府规划的扩张性与主观性,强扭领导者脱离实际的求大求洋的错误的政绩观念,又能从源头上治理因功能规划不足造成的城市诟病。
满足民众参与发展的需求能不断增强新型城镇的包容性
民众的发展需求包括教育、就业、医疗、居住等基本发展需求与均等的发展机会需求。民众享有均等的发展机会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人为核心的应然要求,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从人的城市化演进过程看,城镇化建设就是不断满足民众的生存与发展需要的过程,不断提供均等的发展机会过程。计划经济匀质社会的打破、市场经济的实行、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巨大差异等多重因素使普通农民产生进城打工需求,使富裕农民产生城市生活与工作需求;进城后,子女教育、住房、医疗与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求;基本生存与生活需求满足后,又产生生活环境、生活质量、个性发展与生命价值实现等新的发展需求。当然,这一需求过程不是单质、线性的,而是多元的、多层次的、交错复杂的。这就形成一个多元立体的需求结构。在这个需求结构中,多种需求并存,但总体上呈现一种上升态势。
城市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扩大包容性的过程。要适应多元需求结构,满足多元发展机会需求,必须不断增强制度的包容性、正义性与科学性。目前,虽然很难做到所有进城农民工都和市民一样享有完全同等的权利与同等的发展机会。但可以从制度的张力上不断增强均等发展机会的包容性,从城市文化上可以不断增强人文与智慧的包容内涵,不断释放制度的均等发展机会。
满足民众参与分红的需求能不断增强新型城镇的协同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众的基本生存与生活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更大层面上,民生的含义是基于发展红利普惠的基础上的民众的幸福有尊严地生活。红利的普惠包括政府的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直接补贴补助形式,也包括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市民广场等城市的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平台的间接供给形式。目前,城市的规模不断拉大,城市的总体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国家GDP总量与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但民众的人均收入上涨速度、生活改善程度与整个经济发展发展速度、GDP上涨速度不协调,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经济发展向民众惠及的红利不协调,依然有大量进城农民工不能享受均等的城市公共服务,甚至无法享受城市福利,依然有城中村现象等。
因此,红利普惠应基于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之上,满足基本需求后,再强调满足那些更高的居住、就医、受教育、就业等需求。当然,红利的普惠还应以满足人更高的精神追求去不断挖掘城市文化底蕴和城市灵魂,守住城市的生态、文化“底线”和土地“红线”。因此,发展红利的普惠不仅能从宏观上使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与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更能实现城市的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协同发展,能不断增强新型城镇的协同性。
满足民众参与治理的需求能更快驱动新型城镇治理现代化
从城市治理的目标看,城市治理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实现人的城市化。人的城市化不仅体现在户籍的迁移、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公共福利的普惠,还应包括民众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的城市化。人的生活方式、习惯与素质的城市化是城市化的软实力,是新型城镇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治理脏乱差、治理城市诟病、构建和谐城镇的重要因素。民众参与共同治理,治理各方就会不断地协商、碰撞、融合与趋同,民众的综合素质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得到提高,逐步实现民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逐步实现新型城镇的有效自治。从治理的实然角度看,由于全能型政府观念的根深蒂固,政府易于越位、扩张,脱离实际;在公共问题的治理上,政府角色与领导者角色过于强势,违背民众意愿、侵犯民众利益、忽视民众主体的强拆、强整、强管、强建等现象极易发生。
因此,新型城镇的现代化治理模式,必须针对我国实际,遵循城市发展自身规律,以民生思想为理念,满足民众的参与需求,建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众主体、市场配置的中国特色的多元立体的新型城镇化治理模式,既应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避免城市化建设这把双刃剑的风险隐患,又应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与广大民众有序参与公共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以及社会调节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