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市将启用新建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对不按规定行驶、违法停车、驾驶时拨打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据了解,为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我市已在城区31个信号灯路口安装了电子警察,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通行、随意调头、随意变更车道、压黄线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将进行电子设备自动抓拍。
同时,使用卡口测速设备,抓拍超速行驶、未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交通大道淅河大桥、交通大道两水路段、迎宾大道汉十方向、212省道凉亭路段、212省道万店方向、306省道茶庵、白云湖路新地税局等限速路段,都安装有卡口测速设备。
而且在城区多个路段设禁左(行)电子警察,在高峰期对禁左、禁行等交通违法进行自动抓拍,时段以现场标识为准。具体地点包括:交通大道与花溪巷、交通大道与文峰小区出口、烈山大道与花溪巷、烈山大道与香港街、烈山大道与圣宫饭店、小十字街、烈山大道与聚玉街、烈山大道与东关小学、舜井大道聚玉街口、水上公园东侧、东大堤与一桥出城、东大堤与二桥西端、东大堤与二桥东端。
并在城区商场、市场、银行等繁华路段,安装12套自动违停抓拍电子警察,主要抓拍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以现场禁停标识为准。12个地点包括烈山大道五眼桥菜场、烈山大道实验中学、烈山大道实验小学、舜井大道客运站进口、舜井大道聚奎门学校口、舜井大道鹿鹤市场、交通大道中百文峰店前、沿河大道外国语学校、解放路购物中心、汉东路原华联超市(现中百超市)、大北街、乌龙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