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你好,欢迎来到智慧城市网
  • 厂家直供
  • 大宗采购
  • 实力企业
  • 资讯头条
  • 招商
  • 卓越品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头条 » 服务资讯 » 城镇快讯 » 正文

中国城镇化的“实”与“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0  来源:光明网  浏览次数:1294
核心提示:在当今中国之社会,社会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必然地带动了人口在经济导向之下的空间流动,这部分流动人口抛家舍业、别妻离子,为城镇的发展奉献自己的体力,甚至脑力,但是当他们年老无力时却要回到发展相对落后的家乡,并因此在中国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没有得到自身的发展,也未能充分享受中国城镇化带来的成果。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一直强调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并据此才有远见卓识,才能不失前进的方向。那么,在这个逻辑之下,我们了解了中国城镇化图景之“实”,也就必然地需要能深入地来辩证讨论中国城镇化之“是”了。
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其也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增长迅速:从“率”的视角来看,1978年我国城镇化率仅为17.9%,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城镇化率增长到了49.7%,2011年城镇化率则提高到51.27%,首次突破50%,而2012年城镇化率亦然提高到了52.6%,并保持着继续增长的势头。然而,当我们考虑到二元城乡户籍制度的影响,计算出我国当前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则其仅为35%左右,这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城镇化水平,也低于许多同等主流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水平。实际上,限定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计算后的这接近20%的差异,正是由中国国内约2.6亿农民工的城乡之间的流动带来的。在当今中国之社会,社会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必然地带动了人口在经济导向之下的空间流动,这部分流动人口抛家舍业、别妻离子,为城镇的发展奉献自己的体力,甚至脑力,但是当他们年老无力时却要回到发展相对落后的家乡,并因此在中国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没有得到自身的发展,也未能充分享受中国城镇化带来的成果。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一直强调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并据此才有远见卓识,才能不失前进的方向。那么,在这个逻辑之下,我们了解了中国城镇化图景之“实”,也就必然地需要能深入地来辩证讨论中国城镇化之“是”了。

一、城镇化之“实”——传统城镇化的三大问题

城镇规模“断层”而致的大城市“巨人症”与小城镇“侏儒症”。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情景下,经济导向的人口流动必然使得诸多的人们主要集中工作或生活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大城市,比如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及珠三角地区,而大量的小城镇因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而不足以吸纳外来人口的流入,甚至会在同时导致本地区的人口外流。如此之中国城镇发展模式的进一步加重,也就相应造成了这样一个现实局面:城镇发展断层现象严重,全国人口规模在500万以上的城市仅占0.4%,3万人口以下的城市/镇占59.3%,同时中等规模的城镇却也未能得到较好的发展。

腰包的“充实”与内心的“空缺”。在传统城镇化进程中,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的农民流入城市后,其收入相对他们在家乡从事农耕来说有所提高,但是由于传统城镇化进程中未能较好的关注于人的社会属性,这使得这些人群尽管其在经济发展及城镇化进程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他们背井离乡,长期处于社会底层地位,并被贴上“边缘化人口”的标签,如此种种,就必然使得他们的内心空缺,这样的由传统城镇化带来的严重之群体层面的心理问题,亦然就成为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城市的“落脚处”与农村的“归根处”。传统城镇化中,农民工处于一种空间的流动,他们在城镇以“寄居”的方式得以生存。尽管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不断加强,但是之前的相关制度等致使城镇对于他们而言只能是一个暂时的“落脚处”。笔者及其他研究者在发达地区的相关调查发现,在问及农民工关于其未来打算时,诸多人都选择“回老家”——农村终究还是他们的“归根处”。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这是因为他们奉献体力与脑力的城镇并没有很好的接纳他们,致使他们从根本上无法融入这些城镇的生活。而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中,尊重农民工的意愿,在促进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提高他们自身的社会流动,让所有人民充分享受城镇化的成果必须是我们要坚守的出发点及根本目标。换句话说,在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中,如何推进这部分人口的“实质”城镇化,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城镇化之“实”——新型与传统城镇化的两大差异

传统城镇化以经济发展为导向,带来人口空间流动的加强。城镇化率是中国共产党与其主导的各级政府一直推进并关注的发展指标。初期传统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强调工业化的发展,强调城市的发展带动农村的发展。在这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的传统城镇化道路中,城乡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亦然造成了独特的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受城乡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的引导,大量劳动力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并流入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或城镇,于这些劳动力自身而言,他们通过这样的流动可能获得更好的经济收入。但人口空间流动在不断加强,相应地带来了人口空间分布的严重不均衡,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传统城镇化中对人口的社会属性的考虑相对较少,诸多研究表明空间流动并未促进人口社会流动的明显变化。

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发展为导向,保障人口社会流动的实现。传统城镇化道路中的经济导向发展模式,尽管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但是流动人口只是作为“劳动力”,强调的是其经济属性,然而作为人最主要的社会属性却未能体现。2013年3月1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第一次会议的采访中,李克强总理指出,“我们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在新型城镇化道路上,贯穿“以人为本”路线,在人口从农村到城镇的空间流动的同时加快人口的社会流动,倡导城镇发展的同时共同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主要战略之一就是要如何更好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其在城镇化过程中能使得自身得到一定的发展,即帮助他们掌握更多的技术与资源,从而能够造成空间流动的同时实现社会流动之新局面。当然,这就使得我们的政府面临了一个挑战,也就是,当前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民工社会保障及服务的覆盖等单由经济引导是无法完成的,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的一个要义就是需要敦促政府的良性引导。

三、城镇化之“是”:“三要”与“三不要”

第一,要提高人口的社会流动,岂不可只以空间流动为结果。人口的空间流动是其初级阶段的流动,是其所生活的地理位置的空间更变。在空间流动中,有些人的收入水平、生活条件等等都较之前有所提高,但我们必须意识到,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流入城市后,尽管其经济收入有所提高,但是他们的居住条件依然最差、他们没有社会保障、他们甚至会遭受其所生活城市的市民的冷眼,他们实然地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如此境况之下,就必然地使得他们很少甚至根本无法享受城镇化的成果。

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空间流动是第一步,社会流动则是关键的、最终的一步。城镇化过程是工业的发展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而第三产业的发展则促进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岗位,促进人口的空间流动,城镇化的发展则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以开发其学习能力并激发其创造能力,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居住场所以让其结束“别妻离子”的生活并感受来自家人的温暖,为人们提供更完善的社会保障以让其充分享受城镇化带来的成果。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作为改革启动并执行方的政府势必需要通过各种条件的改善,为农民工的社会流动创造较为畅通的环境,以更好的促进其及子女的社会流动。

第二,要促进城乡的均衡发展,避免出现“鬼村”现象。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眼”不能只盯着“城镇”,而忽视其实一并重要的新农村建设。我们需要有小平同志当年的胆量,要做到城镇与农村的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只有城乡的均衡发展,才能使得农村能留下必要的人口,如此也才能有助于发展现代化农业,并避免“鬼村”的出现。农村的发展中,现代化农业的建设是首要的。农村劳动力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前提条件,在农业就业人口减少的情况下之,发展现代农业是避免粮食危机的最好方法。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尤其需要吸引有知识、有技术的新农民,而新农民的培养也就必然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担当。

其次,农村环境、设施条件的改善是城镇化进程中不可忽略的。目前新农村建设正是恰好的时机,尽管由于人口规模及聚集程度的差异,农村相比较城镇,尤其是发达地区的城市/镇而言,其各种配套设施会相对弱一些,但是其基本设施必须配套,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设便利的公路,让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可以到达较高规模与层次的市场、医院等商业和社会保障机构。当然,在设施建设的同时,我们需要纳入人口规划的视角,即在合理预测框架内考虑区域内未来人口发展,避免未来人口减少造成的设施等的浪费。同时,我们必然地需要包括保障农民的权利、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并相应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第三,要尊重人民的自身意愿,不要强行圈地、赶人上楼。在经济发展非均衡的当下,农民工大量流入发达城市,造成大城市的拥堵,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城镇相对而言没有足够的就业岗位及经济吸引力,不足以吸纳更多的流动人口,然而在此实景之下,我们的户籍制度改革的中心依然是放开中小城镇的户籍入户门槛。这就势必使得部分地方政府及其领导为了政绩而不断想方设法提高所谓“城镇化率”,他们可能会在不能吸引人口流入的实然情况之下,通过行政区划的更改、利用土地改革、通过楼房建设等方式,将其辖区的农村人口“被城镇化”。显然,在这个所谓的“城镇化”过程中,并未考虑到人民的自身意愿。

我们需要知道,城乡人口的流动并非代表着所有农村户籍人口都想转为城镇人口,在城镇化过程中,尤其是户籍地的“撤村设镇”式的整体城镇化过程中、在“上楼房”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尤其要考虑农民在这个过程中的相关利益问题。笔者最近在家乡四川的调研中发现,很多农民所获取的补偿款在购房后所剩寥寥,同时他们也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其生活境况,可想而知,是多么令人忧虑!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现在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独生子女家庭的比重会越来越高,这些人失去土地并“被城镇化”后,其未来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这对政府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们必须意识到,失去土地的农民犹如战场上失去武器的士兵,他们的不安必然就成为了政府的不安!
 
关键词: 城镇化
 
[ 资讯头条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头条
点击排行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221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904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