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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阐述网络空间四原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9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次数:1558
核心提示:外交部与联合国共同举办的信息和网络安全国际研讨会6月5日在北京开幕,这是中国与联合国首次就网络问题联合举办的国际会议。外交部副部长李保东在致辞中全面阐述了中国在网络安全问题上的立场与实践。 。
  • 位置属性:头条四
外交部与联合国共同举办的信息和网络安全国际研讨会6月5日在北京开幕,这是中国与联合国首次就网络问题联合举办的国际会议。外交部副部长李保东在致辞中全面阐述了中国在网络安全问题上的立场与实践。

会议以“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为主题,深入探讨了规则制定、互联网治理、联合国作用、区域合作、能力建设等问题。来自俄、美、英、南非、马来西亚等20余个国家,联合国裁军事务办公室、国际电信联盟等联合国系统相关机构,国际知名智库等代表与会。

李保东表示,信息和通信技术为人类社会提供了全新数字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主张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与繁荣。为此,应把握好四点重要原则:

第一,和平原则。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各国在网络空间利益交融、休戚与共,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人类不需要一个新的战场,一个和平安宁的网络空间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为此,应摈弃“零和”思维和冷战时期的意识形态,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在充分尊重别国安全的基础上,致力于在共同安全中实现自身安全,切实防止网络军事化和网络军备竞赛。

第二,主权原则。网络的发展没有改变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国家主权原则在网络空间同样适用。网络空间的主权原则至少包括以下要素: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信息通信活动拥有管辖权;各国政府有权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互联网公共政策;任何国家不得利用网络干涉他国内政或损害他国利益。明确网络空间的主权原则,既能体现各国政府依法管理网络空间的责任与权利,也有助于推动各国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之间良性互动的平台,为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态环境。

第三,共治原则。网络属于每个人,也属于所有人,需要大家共同建设,共同治理。互联网治理是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公正合理的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在此过程中,应切实落实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两阶段会议的重要成果,遵循多边、民主、透明的原则,努力实现互联网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治。

第四,普惠原则。网络为世界经济增长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了强劲动力,在未来全球发展议程中也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我们应倡导互利共赢理念,鼓励开展双边、区域及国际发展合作,特别应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帮助他们跨越“数字鸿沟”。应努力推动互联网的普遍接入,确保人人从网络发展机遇中获益,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确定的建设以人为本、面向发展、包容性的信息社会目标。


 
关键词: 网络安全 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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