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河北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机遇。从发展大局看,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城镇化开辟了广阔空间。从发展规律看,我省处于城镇化中期阶段,面临着加速推进和转型升级的双重契机。从发展条件看,新一轮改革全面启动,激发了城镇化的内生动力。处于上述重大历史机遇交汇的时代节点,《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日前正式印发,绘就了河北新型城镇化路线图。
《意见》有哪些亮点?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省社科院经济教研室主任、教授刘来福,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孟明。专家们一致认为,《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着力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遵循规律,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科学有序,走出一条符合河北实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以人为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就是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目前,全省已进城但仍处于“半市民化”状态的人口大致一千万左右。如何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真正变成“城里人”?对此,《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提出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措施。
■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
与以往一个明显的不同是,《意见》设定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到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左右;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左右,新增城镇人口800万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0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
[专家解读] 为何要将城镇化率指标进行细分?这是基于现实省情作出的战略规划。2013年底,我省城镇化率为48.1%。专家表示,其中,很多是没有城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在统计上已被视作城里人,但无法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大量的“钟摆式”和“候鸟型”人口流动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压力。《意见》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就是针对当前人口城镇化滞后问题作出的重要调整和部署,充分表明今后的城镇化发展将更加注重质量,必须以人为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意见》在户籍改革上提出了方案,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前置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区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和首都周边城镇落户条件。
[专家解读]
之所以没有全面放开所有城市和城镇的户籍政策,主要是基于京津冀城市群以京津两个特大城市为核心的实际,必须统筹考虑布局的科学合理和城镇规模的适度,在京津周边不宜再发展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同时,也为了防止“大城市病”。
■提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技能培训、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
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意见》规定,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技能培训、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
[专家解读] 户籍和公共服务“两手抓”的部署,牵住了破解城镇化难题的“牛鼻子”。难扎根的城市、回不去的家乡,是当前不少“城市村民”的普遍感受。专家认为,城镇化质量的提升,很大程度体现在公共服务上。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是长期现象,他们的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同样强烈、不容忽视。《意见》在考虑降低门槛、促进农业人口转移的同时,还着力确保转移以后有基本保障,让他们真正在城市扎根成长、繁衍生息。
■加快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成本,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企业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为农民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多方引入社会资金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农民工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积极参加各类保险、就业培训,提高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
[专家解读] 城镇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工作中都面临不少难题,“钱从哪里来”就是其中之一。据测算,农民工市民化人均成本约为13万元。我省计划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大体算下来7年共需投入1.3万亿元。这么大的投入,单靠政府埋单肯定不现实,需要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纳入京津冀城市群大格局,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意见》的一项重点任务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专家认为,推进河北新型城镇化,既要从大局出发,纳入到京津冀城市群的大格局去考量,又要有问题导向,通过解决突出矛盾活跃城镇发展全局。
■充分发挥保定和廊坊首都功能疏解及生态建设的服务作用
《意见》明确,推进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以建设京津冀城市群为载体,充分发挥保定和廊坊首都功能疏解及生态建设的服务作用。京津周边地区城市全面深化与京津对接,优化城市功能定位和布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域。
[专家解读] 目前,京津冀城镇布局和空间结构不合理,京津过于“肥胖”,变成了“合肥”。北京拥有全国1/4的国家重点院校、1/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大量的央企和跨国企业集团总部,各级各类机构和单位40多万家。面对巨大的城市承载压力,北京需要疏解功能,包括产业功能和其他非核心功能。而作为环绕首都的河北,无疑将深受首都功能疏解之益。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河北必须改变与京津落差过大的局面,利用京津向河北疏解功能、转移产业、辐射要素的巨大机遇,实现周边崛起,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进一步强化石家庄、唐山在京津冀区域中的两翼辐射带动功能
《意见》提出,进一步强化石家庄、唐山在京津冀区域中的两翼辐射带动功能,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及新兴中心城市多点支撑作用。把首都周边的一批县(市)建设成规模适度、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的卫星城市。
[专家解读] 从国内外区域经济圈发展来看,超大城市周边都有一批布局合理、层次鲜明、功能互补、规模适度的重要节点城市。河北的责任是“通过优化城市布局和提高建设水平,建设与世界级城市群相适应的次级中心城市、大城市、中小卫星城市,一方面提高对本地人口就地城镇化的吸纳能力,一方面逐步形成对京津人口的反磁力”。而通过明确城市功能定位,京津冀大中小城市将实现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为优化。
■到2020年,20-50万人口的城市数量达到35个左右
按照《意见》,我省将建设一批高标准的中等城市,到2020年,20-50万人口的城市数量达到35个左右。大力培育特色小城镇,有条件的县(市)确定1-2个镇重点给予支持,着力提高生产要素和人口聚集的能力。
[专家解读] 目前,我省中等城市数量少,县城发展水平低,小城镇发育迟缓。我省县(市)多,但有近60%的县城人口不足10万人,70%的县一般性财政收入不足5亿元。现在我省县多县小看起来是劣势,但如此众多的县城发展起来就是优势,势必形成强大的经济助推力。同时,河北应加强制度创新,促“强镇”变“小城”。这些城市上接大都市圈构筑,下联新农村建设,无疑将在推进城镇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推进新型城镇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加快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以产兴城、以业聚人,真正做到产城互动。同时,还要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一一给出了解决方案。
■着力提升以二三产业为主的结构层次
为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意见》提出,坚持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良性互动,着力提升以二三产业为主的结构层次,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淘汰污染企业与落后产能。完善产业布局规划,以城镇轴(带)为依托,以各类园区为载体,构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形成新的区域经济支撑带。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
[专家解读] 从国内和省内的情况看,城大产小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城市建设扩张得很快,但产业发展没跟上,唱起了“空城计”。《意见》提出的各项具体举措,强化了城镇产业就业的支撑,体现了绿色发展、优化布局等的要求。专家建议,各地区应注意错位发展,不能同质化,沿海与内地也要注意互动发展,不能封闭化。
■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
在推进新型城镇建设方面,《意见》提出,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构建中心城市主城区与周边县(市)同城化、组团式发展格局。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城镇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海岸线、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
[专家解读] 在城市的诸多“病灶”中,“摊大饼”式发展和生态环境破坏广为社会诟病。专家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建设应注意,“摊大饼”式扩张之路不可取,城市越摊越大,最后摊出了难治的城市病。河北要实现绿色崛起,重点是城市的绿色崛起。城市要实现绿色崛起,切不可违背自然,要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让城市融入自然的梦想变为现实。
■编制以县(市)域为单元的城乡总体规划
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意见》提出,编制以县(市)域为单元的城乡总体规划,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股份合作企业。加强新农村建设,打造一批新民居示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
[专家解读] 城乡一体不是城乡一样,城市应该有城市的魅力、农村要有农村的韵味。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城镇和乡村建设一盘棋,有利于统筹协调县(市)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县(市)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加强新农村建设,则树立起村庄不同于城市的产业和风貌特色。
李鸿忠听取《湖北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情况汇报
9日上午,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省加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传达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听取《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送审稿)》编制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
0评论2015-01-121174
新型城镇化实践的徐州路径
徐州市遵循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坚持新型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信息化提升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助推城镇化,以人为本践行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规划市域全覆盖,新型城镇体系协同发展,探索新型城镇化路径的特色显现。2007-2013年,徐州市人口城镇化率由45.8%提高到58.1%, 2013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7百分点年均增长2.0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33928元提高到51714 元,年均增长2964元,2013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909元;农村人均纯收入由5534提高到12052元,年均增长13.85%,2013
0评论2015-01-091242
吉林特色新型城镇化甩开大步
近年来,吉林省紧紧抓住实施长吉图国家战略先行先试的政策机遇,立足农业大省、生态强省实际,突出农业现代化和禀赋传承,强化生态城镇化建设和产业支撑,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推进产城融合,积极探索城镇化改革,趟出了一条具有吉林地域特色的就地就近城镇化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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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成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拟改造164个城中村
记者1月8日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财政部等11部委下发《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2个省、62个城市(镇)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山东省内青岛市、威海市、德州市、郓城县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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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披露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在系统内部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提出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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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 江苏步伐在加快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江苏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并将此作为江苏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必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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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议
1月5日丹东市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议,提出2015年要以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为基础,以提高广大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抓好宜居乡村建设为突破,努力开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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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与突破“胡焕庸线”
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在世纪之交曾说,影响21世纪人类进程最深刻的两件事将是新技术革命和中国城镇化。根据世界各国城镇化的经验,城镇化一般要经历人口向城镇集中、郊区城镇化、逆城镇化、再城镇化等不同发展阶段。我国目前一方面人口还在向城镇集中,另一方面郊区城镇化正在加速推进,逆城镇化的征兆也开始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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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镇港书记畅谈新型城镇化
虎门、长安、厚街……在不久前公布的《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这些东莞强镇都被划入“一中心四组团”的西南组团中。该组团定位为滨海新城,重点发挥沿海优势,对接深圳前海、西部空港与广州南沙地区,发展临港现代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打造沿海发展轴,成为东莞临海发展的新区域、珠江口湾区的重要支点。
0评论2015-01-07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