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城市网报道,2013年,福建厦门市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环境保护,提升绿化美化。
厦门市市长刘可清在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厦门。刘可清表示,去年,厦门市全面开展生态市建设,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完成849辆出租车油改气工作,主动发布PM2.5监测值,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今年,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提升城市园林绿地质量,继续创建绿色乡镇和绿色村庄。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环境安全、流域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其中,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升交通智能化水平,增开公交线路,扩大岛外公交覆盖面。同时,妥善处理好重大项目实施与出行通畅的关系,要坚持四大新城各自的特色定位,突出生态宜居。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不少厦门的环保人士已经清晰地意识到,要让生态文明的理念持续深入人心,就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来支撑。据悉,厦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先制定的就是环保条例,后又明确提出“生态立市”的重大战略,陆续出台近20部规章。研究制定我国首个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对如何在一个地区建设生态文明进行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未来,将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目前,环境教育立法工作已经列入厦门市人大的调研计划,厦门将有望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对环境教育进行立法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