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是“急先锋”。昨天,郑州市发布一份通知,对行政执法的“服务型”转变工作排出时间表。明年起,所有行政裁决结果要在网站公示。这就意味着,今后行政处罚结果,有望同车辆违章信息一样,可在网站上随时查询。
规范
执法后要按比例回访
之前,执法者和相对人之间的正面冲突屡见不鲜,执法过程阻力重重,执法违法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了提高执法的服务性,郑州市政府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并全面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整个执法过程变为服务的过程。
比如,当某种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督促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执法后,相关执法监督机构要以30%的比例进行回访,及时了解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以及群众对行政执法过程的满意度。
公开
行政裁决结果网上公布
通知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行政裁决结果都要挂在行政执法主体单位的互联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隐去相关不宜公开的信息后,主动公开。至2016年12月31日前,要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全公开。
为了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程,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划和实施计划。
通知还要求,各行政服务大厅将行政审批程序流程、所需材料明细、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公时间等信息主动公开,供群众、企业及其他组织免费查询。
裁量
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都要有明确的标准
国内不少法律条文中经常会有一些模糊语句,比如: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将处以最低200元、最高1000元的罚款。不少人会产生疑虑:什么时候从轻,什么时候从重?
为了避免处罚不公,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上位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运行情况,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尤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且便于制定标准的,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列出单处、并处的行政处罚标准,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说服力,完善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运用规则。在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突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疑问
谁来监督不文明执法?
虽然排出时间表,但有几点疑问待解。
比如,从2013年1月1日起,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隐去相关不宜公开信息,行政裁决结果都要挂在行政执法主体单位的互联网站上公开,至2016年12月31日前,要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全公开。
什么是商业秘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哪些行政执法信息可以公开?其中没有明确的标准。同时,通知要求设立投诉电话,以及电话记录本,监督不文明执法行为。这种监督由谁来执行?回答这些疑问,还需出台配套文件,并强化责任和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将目标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