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为我们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明了方向。根据我国实际,推进新型城镇化,应着力增强农村城镇的城市功能,具体包括:一是吸引大中城市转移的产业和人口,推进城镇现代化;二是吸引周边农民进入城镇,实现人的城镇化;三是集聚发展要素,带动农业现代化。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两大阻力:一是土地资源稀缺,二是资金供给不足。天津市近郊东丽区华明镇大胆探索,通过宅基地换城镇住房的方式盘活土地存量,成功化解了阻力,为大城市周边农村推进新型城镇化探索了一条新路。
统筹城乡解决土地和资金问题
华明镇总面积150.6平方公里,原有12个村、1.3万户、4.5万人。2006年4月开始宅基地换城镇住房试验,具体办法是: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农民自愿的原则,高水平规划、设计和建设有特色、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农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标准置换小城镇中一套住宅,迁入城镇居住。2007年底建成农民安置住宅和配套公建180万平方米,12个村的农民迁入新居。
华明镇在政府不投入、农民不花钱的情况下推进城镇化,归根到底得益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华明镇城镇规划中农民住宅占地3476亩,建设资金需37亿元。解决这部分费用的机制在于土地的集中和流转。农民换取城镇住房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整理复耕,整理出来的土地面积大于原有耕地面积。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多出来的土地除了用于规划建设农民居住区,经过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出让,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民住宅和配套设施建设、农民搬迁补贴、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实现了城镇化建设的资金平衡。
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工业化联动
城镇化不是简单地划出一块地、盖上几座楼或农民“上了楼”就完事了,只有同时解决好农民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收入问题,才能持续推进。因此,推进城镇化必须有产业支撑。华明镇在宅基地换城镇住房过程中实行社区、工业区和农业示范区三区联动发展,也就是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化联动,不仅为城镇现代化提供经济基础,还为进城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
就农业现代化来说,华明镇原来12个村共有宅基地12071亩,因居住分散,土地利用率很低,难以实现农业集约化、现代化经营。实行宅基地换城镇住房后,通过土地复垦和集中整合,耕地面积不仅没有减少,还增加了304.5亩,用于发展附加值高的现代设施农业等。
就工业化来说,华明镇利用宅基地换房节约出来的土地指标和复垦的土地,除了建设农民居住社区、农业产业园区,还规划建设了10平方公里的示范工业园区,吸引大学和科研院所入驻,转化科技成果,发展现代产业。目前已引进1400多家企业,安置就业8500人。
积极推进农民城镇化
农民愿不愿意以宅基地换房,关键在于城镇化能不能让农民得到看得见的长期利益。城镇住房解决了其安居问题,三化联动解决了其乐业问题,进一步需要解决的是其享受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市民待遇问题。
过去推进城镇化,往往通过征地等方式获取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农村土地城镇化了,人却留在了农村,没有实现人口城镇化。如果宅基地换房仍然重复这样的老路,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华明镇在推进土地城镇化的同时,积极推进人的城镇化。其改革措施可概括为“三改一化”,即农村户口改城镇户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股份制企业、村民委员会改居民委员会;消除二元体制,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尤其是实现医疗、养老、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土地流转起来,才能产生土地资产效益。从华明镇的经验看,宅基地集体所有,便于统一规划,加快推进城镇化。这个过程不但没有损害农民利益,还使其得到稳定的长期收益。宅基地在流转后经过复垦和整合面积扩大,农村的建设用地依然归进城农民使用。通过宅基地流转推进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不仅能使土地增值,还能使住宅资产增值。这说明,虽然城镇化需要费用,但不一定给政府和农民增加负担。推进制度创新特别是土地资产的有效经营和运作,不但可以解决城镇化的基本费用问题,还能产生更多效益。这正是城郊农村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开辟城镇化新路所产生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