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福建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超过62.5%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建设是重点和难点。近年来,我省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城镇化发展取得一些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总体水平偏低、特色不够明显、集聚能力不强、“城市病”日益突出等问题。为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应强化产业支撑、统筹城乡发展、注重规划质量、突出体制创新,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强化产业支撑。一要选择好发展模式。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取长补短,选择差异化的城镇发展策略,探索适合自身的产业发展模式,分类建设工业城镇、商业城镇、旅游城镇、农业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为就地城镇化提供产业支撑。要优化好产业布局。要充分利用省里鼓励山区和沿海共建产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的扶持政策,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扎实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吸引更多的企业和项目落户工业园区。二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把主攻方向放在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输和销售业上,通过支持乡镇(村)通过引进项目、动员在外务工人员投资、集体自建等形式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三要培育好特色产业。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探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模式,集中力量培育一至两个有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努力形成“一镇一品”、“一县一业”的格局。
统筹城乡发展。一要着力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集镇为支撑、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点的新型城镇化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县城建设上,要下大力气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城市规模、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和承载能力,促进人口、产业集聚。在集镇建设上,从完善人居功能、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入手,引导产业、人口等要素集聚,发挥其连接县城、服务乡村的重要节点作用。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上,要以打造美丽乡村为载体,以城郊村、乡镇政府所在地、造福工程集中搬迁点、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好的地方为重点,科学规划建设若干个1000人以上新型社区,引导农民向社区集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面貌。二要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让广大农民可以带着土地权益,或者集中居住,或者进入城镇,成为市民。要切实解决进城农民居住问题。探索在城市规划区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农民住宅小区或农民工宿舍,根据各县城镇化需要规划建设一定规模、不同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保证各层次人才安居乐业。要重视培养农民市民意识。在做好对农村转移人员再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其职业技能和就业层次的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公民道德和文明常识的宣传教育,转变其思想观念、生活习惯。三要加快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改街道和“村改居”工作,促进城乡产业统一布局、城镇功能统一规划、基础设施统一建设,集中资金、资源建设中心镇、中心村或社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注重规划质量。一要提升规划水平。对城镇布局的规划,对城镇路网、园林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既要照顾眼前,更要立足长远,坚持高起点规划。要体现特色。把地域特点、文化特色体现在县城、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之中,提升城镇建设的文化内涵。要打造亮点。要重视城市标志性地带、标志性景观、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元素的规划,努力打造城市建设的亮点。二要融入生态理念。要突出地方自然特色,规划中应注重绿色、低碳,多侧重依山傍水,多突出山体水体的综合利用,凸显城市山水环境,引导城市与自然绿色空间的相互融合。要保持城市与乡村在历史变迁中各自形成的特征、形态与功能,保护和营造宜居、优美的生活、生态环境。要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保障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安全。三要彰显文化内涵。要注重当地特色文化和历史文化的挖掘、整合、传承,使其体现在现代城镇的规划和建设中。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胜古迹、革命遗址、原始风貌的保护。要塑造城市风貌,特别要提炼、形成自身的建筑风格。
突出体制创新。一要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建议在全国城镇化规划出台后,省里配套制定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规范,建立健全各类规划的有效衔接机制和规划体系的整体运行评估机制。建议县里整合规划、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力量,成立综合执法局,推行集中执法、网格化管理,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建议研究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问题,赋予乡镇更多的管理权限,强化对辖区内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的调控。二是建立投融资体制。设立城镇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道路、绿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鼓励通过各种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完善小城镇及农村社区财政管理体制,从体制上加大对小城镇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奖补促进乡镇对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探索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部分转化为国有土地,增加土地交易收益,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把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生产企业和个人的利益挂钩,通过增加农业生产补贴、减免有关费用等形式,引导他们出资建设社区基础设施。三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农村宅基地和住房流转的专项政策,保障通过城中村改造实现身份转换的农民继续享有附着在土地上的集体所有权,让农民愿进城、常住城。加快建立“一卡”制度,利用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强化社会福利保障号的统一管理,使城乡居民各种经济、福利活动与社会福利保障号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