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通过验收,标志着我市向“数字城市”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我市非常重视“数字城市”建设,2012年5月“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正式签约启动,今年市政府又把“建设数字城市、无线城市、智慧旅游城市”作为信息化建设新目标,并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城镇化的融合。经过一年的努力,目前,“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已完成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典型应用建设、政策法规建设的目标,已开始作为“智慧长春”的重要支撑平台为全市信息化建设服务。
为加强市政府各部门及应用服务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市政府下发了《长春市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此办法计划2013年底作为政府规章出台。
平台建设以数据为核心,以集成为重点,以共享为目标,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和开发利用,满足政府、企业和公众对地理信息的多层次需求。在平台上,人们可以获得极其丰富而又充满个性的地图信息;可以轻松自如地以地图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可以在无限延伸的共享互联空间中用地图讲述身边发生的事情;可以利用丰富的信息和强大的处理、分析能力更好地认知世界,更加理性地思考、决策和行动,帮助我们建设一个可持续的、美好的城市家园。同时,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还可向各应用系统提供地理信息服务,促进地理信息的共建共享。
为保证“数字长春”能够按照统筹规划有序合理地实施布控,长春市政府明确提出了“抓紧建立集规划、建设、管理于一体的数字化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并制定了《未来五年“智慧长春”建设发展规划》,规划指出,长春市政府明确将空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必须建设的支撑平台,是“智慧长春”的重要空间信息支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