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七个“政务公开日”,活动的主题是“推进权力公开,建设服务政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这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解答群众咨询,倾听群众意见,构建倾听民生、反映民意、服务民众的平台,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务公开作为各级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辽阳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始终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努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提高了行政效率,拓宽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入开展。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新形势新任务赋予政务公开新的使命和新的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引向深入,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加快辽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第一,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放在转变职能、公开透明、加强服务上,放在群众和基层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一要突出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电子政务为主要载体,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监督制约为保障,进一步公开行政职权依据,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强化权力运行监控,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二要突出抓好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教育、医疗、房产、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公开服务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办事纪律、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要突出抓好面向社会的决策公开。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和程序,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主观性。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涉及事权、财权、人权等重要决策,要在决策过程和决策执行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四要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关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工作流程中,形成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二,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法和途径。政务公开工作要适应形势需要,围绕群众需求,创新思路,灵活方式,丰富载体,拓宽渠道,着力在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公开层面上,要尽可能面向全社会,包括向基层公开、向群众公开和向本机关内部干部职工公开,注重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既要公开办事过程和办事结果,也要公开办结的时限和办事人的责任。在公开内容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其它政务信息都要全部如实公开。在公开形式上,要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政府公报、电子显示屏、服务热线、便民手册等形式进行公开,努力做到:查阅有网站,查询有热线,查找有资料。在公开时间上,要与公开的内容适应,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要始终坚持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从而实现政务公开服务民众、广聚民意、凝聚民心。
第三,完善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务公开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部门多,公开内容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要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二要完善督查机制。要把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融入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不断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公开和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和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完善宣教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进取,务实创新,不断开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为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