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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围城”“城市病”的历史转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30  来源:光明网  浏览次数:1729
核心提示:中央气象台今天发布最新天气预报,预计28日至30日,东部地区无明显冷空气活动和降水,部分地区多雾霾天气。而在最近,我国部分地区多次出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和空气污染,再次引发公众对空气质量尤其是PM2.5的关注。
中央气象台今天发布最新天气预报,预计28日至30日,东部地区无明显冷空气活动和降水,部分地区多雾霾天气。而在最近,我国部分地区多次出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和空气污染,再次引发公众对空气质量尤其是PM2.5的关注。

“城市病”的历史转换

雾霾古已有之,《诗经》中就有“终风且霾”的记载。在历史上也曾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如清人昭槤《啸亭续录》的“昼晦”条,其中就记有“路人皆不敢行”、“老妪佝偻为风吹毙”、“遗失幼孩”等事件。可是,今天的城市雾霾,与这些偶然的自然现象有着本质的不同,这是人类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的苦果。

PM2.5本身不是大自然固有的物质,它主要由工业粉尘、汽车尾气及其他城市环境中的废气构成。这表明,尽管我们仍沿用古代的“霾”字,但已完全不同于古代社会的“霾”。

古代城市人口所占比例很低,直到19世纪初,世界城市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约1%。即使有雾霾,对分布相对疏散的人类也影响有限。但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世界和中国的城市人口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超过了农村,对于当今世界高度集聚的城市人口,雾霾的破坏力必然也会“魔高一丈”。

在古代偶然出现的极端天气,尽管会造成人身与财产的损失,但其程度与当今城市雾霾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如1952年伦敦大雾灾难曾一下子夺去了1.2万人的生命。快速城市化的中国也是如此。有报告显示,2004年,中国城市有近35.8万人死于大气污染。而由大气污染造成的环境与健康损失,据估算也占到中国GDP的7%。

由此可知,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古代诗人笔下具有朦胧美的“雾霾”,已异化为直接威胁到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全力应对的新型城市病。

中国机动车年排污4600余万吨 成大气污染重要来源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2012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2011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

《年报》显示,2011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0754.6万辆,较1980年增加了30倍。其中低排放的“绿标车”占83.6%,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16.4%。

监测显示,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2011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607.9万吨,其中氮氧化物637.5万吨,颗粒物62.1万吨,碳氢化合物441.2万吨,一氧化碳3467.1万吨。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占比超过90%,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超过70%。

按环保标志分类,仅占汽车保有量16.4%的“黄标车”排放了63.7%的氮氧化物、86.6%的颗粒物、55.9%的一氧化碳和60.4%的碳氢化合物。

治理PM2.5有赖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减排工程应尽早落实

研究表明,PM2.5来源十分复杂,既有燃煤、机动车、扬尘直接排放的细颗粒物,也有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转化生成的二次细颗粒。可以说,PM2.5污染是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呈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征的最具代表性的问题。

解决PM2.5污染问题,必须彻底转变传统的大气污染治理思路,转变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源综合管理,开展区域联防联控,概括起来就是“协同、综合、联动”。

为此,《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八大减排工程,共计1.3万个减排项目,将大力削减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

近2/3城市达不到二级标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任务艰巨

“十一五”以来,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尤其在2012年2月29日,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实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9月27日,国务院又批复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对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与部署,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由“以总量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的历史性转变。

然而,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传统的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解决,机动车、重化工业造成的PM2.5、臭氧污染又接踵而至。可以说,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在我国近20年内集中出现。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全国330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近2/3的城市达不到二级标准要求。

国内外大气污染防治历程表明,解决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欧美等发达国家耗费了30—50年时间才基本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我们要正确对待当前的大气污染形势,充分认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艰巨性、复杂性与长期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同时,“必须有所作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不科学发展问题多,完善法律制度是根本解决途径

灰霾问题是工业化过程中,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借鉴。加强环保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

首先是全力推动修改《环境保护法》。作为环保领域的基本法律,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目前,《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力争使环保法的修改能够适应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现实需要。

我们也将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面对工业化进程加快过程中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环保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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