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卓嘎,一直忙于工作,找她采访真不容易。会议间隙,记者终于把她“堵”到了。
对工作极其认真负责的卓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说,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信息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相关数据统计表明,在我国改革开放30年年均10%的经济增长率中,城镇化贡献了3个百分点。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城镇化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为:其一,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内需空间,既能增加投资,又能拉动消费,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其二,城镇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结构的重要举措。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影响着工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强化产业积聚,影响着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带动区域发展,影响着区域结构优化。其三,城镇化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和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
以西藏为例,当前全区正在积极推进8个主题、17家试点单位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开展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新型城镇化工作部署的重要突破口,是破解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有效举措,是实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关键环节。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的规划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我区实际,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作的重要举措。我区地域辽阔,各地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不一,没有普适性模式可以全面推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结合各地发展实际,紧紧围绕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找准规律、凝聚共识,在试点领域不断作出尝试、不断推陈出新、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火车头”作用,为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卓嘎认为,试点是手段,取得实效才是目的。试点单位应及时梳理总结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将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同时,要加强交流互动工作力度,不仅要埋头干,还要抬头看,将区内外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吸纳进来。新型城镇化工作内涵丰富、影响面广,涉及经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与社会、团体、个人息息相关,各试点单位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社会、企业、公众在推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此外,还要利用好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宣传路线方针、解读政策措施,让群众看到前景,享受到好处,让全社会都积极自愿参与到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来。
推进城镇化改革需要勇气和担当,更需要智慧和策略。我们将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摸出规律、试出办法、形成共识,为推进全面改革提供示范、奠定基础,推动形成保障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