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潼南区田家镇佛镇村党支部书记王海燕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脱贫攻坚工作要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区县城、中心镇转移,同时制定优惠的个体经营创业扶持政策,提高农民工自主创业就业的能力。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对此,王海燕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措施相继出台,潼南在去年摘掉了市级贫困县的帽子,自己所在的佛镇村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说,现在村里的每个社都通了水泥路,每户都有人行便道,户户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农村电网和危旧房得到改造,外出务工村民今年春节也为家乡变化点赞。基础设施建好,为村里发展旅游观光农业提供了条件,村里建起200亩桂花基地、300亩桃花基地,区里按照《农业产业扶贫实施办法》,配备了专项资金,推行农民入股分红、托管代养等扶贫方式。另外,通过流转土地,村里发展规模化的中药材种植,参与种植的村民可以获得基本土地流转收入、打工收入以及额外的奖励收入,每人每年可增收5000元左右,在家门口就能打工挣钱。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王海燕说,调动起村民脱贫攻坚、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生活才会一天比一天好。因此她建议,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导村民向城镇转移,降低农村转移人口从事工商经营的门槛,增强他们的创业就业技能。同时落实好农民工的市民待遇,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巩固贫困地区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为农民转变为市民积极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