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5日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获悉,《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草案提出,积极推动“互联网 ”旅游发展,加强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智慧旅游平台建设,重要旅游集散地、旅游景区应当逐步提供免费无线局域网接入服务。
上述修正案草案规定,推进旅游业与建设、文化、商业、体育、农业、林业、水利、地质、工业、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大数据产业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结合城市综合体、小城镇、产业园区、农业园区,建设新型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集聚区。
修正案草案提出,发展旅游业应当为创造就业、脱贫致富、改善民生服务,鼓励逐步通过减免门票、免费开放景区和设施等方式体现公益性,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全日制学校学生等旅游者施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鼓励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餐饮、住宿、土特产等旅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