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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试点新型城镇化让农民共享新生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浏览次数:739
核心提示:是放弃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还是留守?这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不得不面对的艰难选择。但在地处西部的甘肃省金昌市,许多农民进城却没有了这种忧虑。
是放弃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还是留守?这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不得不面对的艰难选择。但在地处西部的甘肃省金昌市,许多农民进城却没有了这种忧虑。

有中国“镍都”之称的金昌市,是甘肃省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允许农民“带地进城”等方式,让许多农民“无忧”、自愿地实现了就地城镇化。

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进城务工是许多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但由于就业和经济收入不稳定等原因,其在城镇化过程中往往存在许多顾虑。

记者调查发现,在金昌市农村,除了一些养殖和种植大户,45岁以下的农民的主要收入是就近到城镇打工,其常年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对于一些城郊区域的农民,保留土地权益、以地换房,成为许多农民自愿进城“上楼”的关键。

金川区宁远堡镇高岸子村是一个城中村,现在当地建成了城乡一体化居民集中安居工程。这个村全部638户农民,已经有550户农民“以地换房”搬迁“上了楼”。而让许多农民心甘情愿上楼的原因,除了他们全部被纳入城市就业和社保体系之外,还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62岁的赵殿荣和老伴,拆掉了上世纪70年代建成的老房子,腾出了原来近400平方米的宅基地,现在按成本价11万元购买入住了一套98平方米的楼房。对于融入城市生活,赵殿荣不发愁,因为他家还能得到一套100平方米的临街商铺。商铺月租金收入3000元,再加上当地安排他当保安和妻子干清洁工的2700元收入,每年能保证收入6万元以上。更重要的是,他家的3亩多土地的权益仍然在他手里,他选择将土地流转给村里的种植大户,现在每年还能有1000元的收入。 

在金昌市,一些小城镇、中心村,由政府主导集中连片规划建设新农宅,由政府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许多农户住宅得到集中。特别是在一些乡村,通过在集体荒滩上规划新的居民点,将原宅基地拆除后复垦为耕地,同时达到了改变农民居住条件和增加耕地面积的双重效果。

在农民集中居住的同时,一些乡村对土地进行了调整,使农户土地相对集中连片,方便流转。金昌市目前已经启动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牧业设施产权登记工作,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示范点,全市的土地流转率已经达到了50%。

在金昌市推进城镇化的各种模式中,共同之处就是,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允许农民“带地进城”。

目前,金昌市将城乡居民户口全部变更登记为居民户口,农民进入城镇落户,除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之外,与城市居民享受“一元化”的公共服务,免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而在金昌市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大部分的建设资金由政府主导投入,使农民城镇化的负担大大减轻。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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