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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05  来源:信息安全司  浏览次数:1372
核心提示:《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的发布标志着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常规化的开始,将有利于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在粤港经济贸易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粤港电子商务的诚信服务,加快粤港服务贸易的合作与发展,同时为将来广东对香港提供更便捷、更安全的跨境便民服务打下基础。
为落实CEPA协议,推动粤港服务贸易便利化,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的领导和推动下,由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组研究起草的《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已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2012年8月10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香港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在广州举行《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新闻发布会。

《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的发布标志着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常规化的开始,将有利于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在粤港经济贸易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粤港电子商务的诚信服务,加快粤港服务贸易的合作与发展,同时为将来广东对香港提供更便捷、更安全的跨境便民服务打下基础。

会上,广东省启动了“粤港网上贸易自由行”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是粤港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试点应用,致力于为粤港两地用户打造安全可信的网上购物环境,对粤港电子商务的合作、发展和诚信环境建设有着很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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