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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推进城镇化建设转型发展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7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浏览次数:860
核心提示:转型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鄂尔多斯市确立了“建设生态、健康、智慧、宜居、宜业、宜游品质城市”的城镇化发展定位。全面建设品质城市,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市城镇化的基本要求。


转型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鄂尔多斯市确立了“建设生态、健康、智慧、宜居、宜业、宜游品质城市”的城镇化发展定位。全面建设品质城市,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市城镇化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推进城镇化作为事关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城市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城镇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空间适度拓展,城市功能加速完善,城市品位大幅提升,城乡统筹发展快速推进。

城镇化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

鄂尔多斯市用十几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城镇化历程,这种跳跃式、超常规发展与以往单纯依靠要素集聚、产业分工、人口分化等内生动力而形成的城镇化路径存在较大差异,没有经过漫长的积累和准备阶段,而只有一个突发的启动阶段。因此,不可避免衍生出要素沉淀不足、发展稳定性弱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城镇化的“质”和“量”不相统一。全市城镇化率虽然突破了70%,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56%,两者相互脱节;进城农牧民“市民化”演变进程缓慢。

二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2005至2013年,全市建成区面积拓展了85.5%,而城镇人口增长了76.8%,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建设用地开发粗放低效,建成区人口密度偏低。

三是产城融合不紧密。产业支撑体系不健全,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不足;城镇功能和产业布局不优,优势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不强,服务业比重较低,产业集聚与人口集中不同步,产城融合的叠加效应、联动效应较弱。

四是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待完备,重城镇框架拓展、轻城镇基础配套和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牧区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薄弱,基础配套保障能力不强。

五是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不明显。城市组团间功能定位雷同,产业互补性不高,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的产业发展局面,中心城区产业支撑能力不强,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未实现联网互通、共建共享,园区在公共服务职能上与城区重叠,造成重复建设、资源闲置。

城镇化转型发展面临的机遇

鄂尔多斯市城镇化发展虽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从宏观政策层面看,新型城镇化成为国家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和引擎,国家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同时我市被纳入了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布局,也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为我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带来了新机遇。2、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看,我市被国家列入呼包鄂榆城市群和蒙陕宁国家能源“金三角”,为推进经济一体化发展、外向型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推进我市开放协作、对接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并与周边地区实现开放互动、共融共建带来了新机遇。3、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形势、大环境看,我市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充分显现;城镇化作为推动消费、促进经济转型的最大潜力,必将成为推动鄂尔多斯市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

推进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该按照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和目标,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全面建设品质城市。

(一)切实转变城镇发展理念。一是遵循城镇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好城镇建设的时序、力度和节奏,切实把城镇建设重点由过去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转到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完善服务功能上来,使每个城镇建设、发展布局等都能经得住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使每个城镇居民都能享受到高水平、高质量、无差别、均等化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二是积极构建现代城市与现代乡村和谐相融的新型城乡发展形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在更高层次上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一是坚持集聚高效、中心辐射、产城融合、合理布局、分工协作的原则,将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文化、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乡规划全过程,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潜力、资源环境容量和城镇发展规模,科学优化市域“一主两副四轴”的城镇空间布局,进一步密切城镇之间、城市组团之间、城镇与园区之间、园区与园区之间的联系,着力构建中心集聚、辐射带动,依托轴线、层级推进的新型城镇化空间体系。二是把新型城镇化发展观念融入规划全过程,完善城乡规划标准规范和强制性内容,实现扩张性规划向集约型、功能型、效益型、人文生态型规划转变。

(三)提升城镇综合服务水平。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立适度超前、与区域基础设施无缝对接、与城镇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强化城市的安全管理,加强城市规划区绿线划定和管理,有效保障城市基本生态安全。

(四)有效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坚持城镇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支撑城镇建设理念,通过产业发展有效促进就业,集聚人气商气财气,实现以业兴城、以城促市。一是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培育关联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产业工人吸纳能力,助推产城融合进程。三是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四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为产城互动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五)有效推进中心城区建设一体化。按照“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同城化、产业发展差异化”的发展思路,尽快完善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方案,统筹推进城区和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区、园区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布局不均。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生态圈、公园、绿地系统,贯通城市水系、绿线,形成城在林中、人在景中、林水相依、绿色环抱的生态环境。强化城市推广,增强营销观念和品牌推广意识,加强宣传策划,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扩大鄂尔多斯美誉度和影响力。

(六)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提升城镇内涵,稳步推进旗府所在地建设。突出抓好准旗、达旗次中心城市建设,主动接受呼市、包头的带动辐射,搞好政策、市场、产业和基础设施对接,融入城市群发展。二是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规模适度、分类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42个小城镇建设,努力建设一批生态园林型、山水风光型、现代时尚型、蒙古源流型、黄河风情型、农耕文化型等具有历史文化底蕴和地域民族特色的现代化小城镇。三是扎实推进美丽村庄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重点打造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风尚美的美丽村庄,四是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大力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村庄整治工作、美丽宜居村镇创建工作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全面改善农村牧区居住条件。

(七)全面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向社会资本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特许经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城镇建设。通过发行城市建设债券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采用转让、股份制、资产受益抵押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建设。突出地域特色。深入挖掘鄂尔多斯历史、民族文化内涵,在城镇构架、颜色、符号中融入文化特色,在城镇建筑、景观、城市小品和社区建设的每个细节中嵌入文化元素,增强城镇文化品位。把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要求体现到城镇建设各环节,每一个广场公园、每一个单体建筑、每一个公共设施、每一个城市小品,都是一个文化元素,都要以高于其他城市的标准来建设,真正以质量铸就品质、赢得未来。
 
关键词: 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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