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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学编制好新型城镇化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6  来源:枣庄日报  浏览次数:723
核心提示:5月2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主持召开2015年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邵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尹克同出席。
5月2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主持召开2015年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邵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尹克同出席。

会议对枣庄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枣庄市中心城区防洪专项规划(2014-2020)、枣庄市中心城区西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枣庄高新区绿源污水处理厂选址情况进行了审议。

就枣庄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李峰强调,枣庄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是我市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编制好新型城镇化规划。一要突出整体性。立足我市城市组团式发展的实际,把五区一市作为一个整体,同步规划,一体发展,统筹交通、供水、供电、燃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二要突出差异性。综合考虑各区(市)的发展现状,明确各区(市)在产业、功能等方面的定位,促进错位发展。着力做好重点镇、中心镇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突出特色,明确类型,合理布局,提高小城镇的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城镇化。三要突出协调性。搞好与土地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规划等各项规划的衔接,积极探索“多规合一”,确保各项规划的一致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户籍、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消除制约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动规划的贯彻实施。

就枣庄市中心城区防洪专项规划(2014-2020),李峰指出,城市防洪体系建设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城区防洪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体现科学性和前瞻性。要坚持高标准,深入科学论证,提高设计等级,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布局,确保城区不发生内涝。统筹考虑防洪排涝设施对环境、景观、城市的影响,加强与城建管廊设施的衔接,逐步构建安全可靠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城管、水利等部门要主动对接,密切配合,有效提升防洪排涝综合能力。

李峰还对枣庄市中心城区西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枣庄高新区绿源污水处理厂选址情况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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