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为全国62个城市和全省3个城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我市迎来千载难逢的快速发展良机。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增长极,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选择,是加快工业化的重要载体,是解决城乡一体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富民强市的必由之路,是摆在我市面前的头等大事,必须抓紧做好,圆满完成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任务。
2013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6%;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6%;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6%。打造好1个中心城市(中心城区),3个3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龙江、讷河和克山),6个15万-20万人口的小城市(泰来、甘南、富裕、依安、拜泉和克东),81个特色小城镇和454个农村新型社区。
要实现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能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和新模式,要求高,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但也应看到“三化”建设在我市已经开展一段时间,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具有广阔的提升空间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当务之急,必须紧紧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改革先行先试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攻坚克难,寻找规律,凝聚共识,创新经验。
一、要认清新型城镇化的新内涵。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首先要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全市人民认清新型城镇化的新内涵、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现状、发展态势、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等。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市的城镇化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新型城镇化的新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新型城镇化的新要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
二、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新型城镇化人的问题如何解决?以人为本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问题,努力提高融入城镇的农民工素质、能力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要优化布局,根据我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要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要根据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增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承接能力,特别是要着力提高服务业比重,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三、要在提高城镇化质量上下工夫。新型城镇化质量问题如何提升?新型城镇化要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不能只看新城和新楼建多少。着力破除现行体制机制的束缚阻碍,探索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体制新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大力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高度重视生态安全,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比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发强度,增强抵御和减缓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历史文物保护水平。
四、要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新型城镇化钱的问题如何保障?要解决新型城镇化所需的大量资金,必须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采用PPP等多种模式,采取多元化的社会融资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服务,提高城镇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水平。把市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公开透明的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市政府通过发市政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融资规划,针对不同项目性质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与偿债机制。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宽准入,完善监管,制定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力促他们运用信贷等多种手段积极支持我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建设。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自身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五、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新型城镇化户籍的问题如何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中心城区落户条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
六、要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模式问题如何建立?按照城市设置与简化行政机构联动原则,在符合行政区划合理调整的前提下,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积极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探索更加精干、高效的组织构架和行政体制。整合县域内行政村、自然屯,各县(市)建设新型社区,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进行行政管理创新,城市政务服务系统覆盖全部社区,县乡政务服务体系覆盖到村。推进扩权强镇改革,促进这些镇更好地吸纳人口、增强经济实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要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问题如何创新?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要从实际出发,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体制机制、农业现代化体制机制、城市“多规融合”制度、城市生态文明制度、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和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改革探索。要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尊重市场规律,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