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是蒙古族聚居的地区,同时还有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北方少数民族和其他民族。城镇化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注重各民族的发展权益,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解决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城镇化水平不高与质量不高并存的问题。例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的城镇化率统计数据比较高,但是依旧存在设施建设落后、公共服务覆盖不均、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这些需要在全区提升城镇化水平的同时,予以重点关注、重点解决。
解决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问题。内蒙古历史文化积淀深厚,蒙元文化、红山文化、辽文化影响深远。特别是草原文化是地域文化与民族文化的统一,是游牧文化与多种文化的统一,是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统一。在打造城市特色方面应对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做更深层次的挖掘,应把北方草原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借鉴、融汇作为彰显内蒙古城镇特色的主旋律,注重将保护历史遗迹、传统风貌与城镇功能提升相结合,推动现代文化与历史文化相融合,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镇。
随着人口进城,少数民族文化、语言赖以存在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城镇文明对少数民族的传统价值观念和体系形成巨大冲击,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文明不断改变着年轻人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民族传统文化的社会生存环境受到影响。民族文化的传承是民族发展的重大课题,在城镇化过程中要让我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以“活态”的方式传承下去,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被各民族欣赏和共享。一方面,要加大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让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青年在日常生活实践中不断形成文化自觉,从而激起他们热爱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识和热情。另一方面,大力提倡和弘扬少数民族语言,将少数民族语言运用到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学校教学等知识传播媒介中。这样不仅可以加快少数民族青年对知识信息的吸收力度,激发他们的学习和思维能力,而且有助于增强少数民族青年自觉接受和学习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要通过专门学校的设立,加强城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教育,并通过政策鼓励本民族语言的运用。
解决少数民族融入城市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仅面临因城乡文化差异带来的城市适应问题,还要克服民族文化差异带来的就业和文化适应问题。与汉族流动人口相比,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职业、社会交往、心理等方面的社会融入程度更低,严重阻碍了其市民化进程。为此,要努力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首先,要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业、就业培训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其次,建立进城少数民族援助救助机制。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特困家庭排忧解难。第三,加强城镇少数民族事务管理,特别是加强民族社区、流动人口聚居、杂散居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参与程度,建立社区归属感。第四,依托社区构建服务管理平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创业就业、子女入托入学、法律援助、特困救助等方面提供均等化服务。第五,加大投入,设立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支持城市民族特色事业发展、解决城市少数民族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处理好沿边少数民族城镇化与戍边的关系。我区有19个边境旗县,绝大多数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活在那里的少数民族群众为守边戍边做出历史性的贡献。城镇化发展无疑需要人口向城镇包括大城市集中,而领土安全又需要他们适度分散以利于守边。为此,需要在边境地区城镇化布局和政策上作出特殊安排。一方面,鼓励边疆各族群众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扎根边境,建设家乡;另一方面,国家对这些地区加大特色城镇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发展沿边特色产业。
解决民族特色产业的发展问题。少数民族独具特色的建筑、服饰、民族餐饮和民族手工业等传统产业,不仅具有独特的现代经济价值,也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部门。要编制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对民族特色产业在政策、立法、资金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逐渐形成特色产业驱动型的城镇化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