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八大重点应用示范工程
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
选择纺织、冶金、机械、石化、制药等重点工业制造领域,在工业流程监控、生产链管理、物资供应链管理、产品质量监控、装备维修、检验检测、安全生产、用能管理等生产环节推进物联网的应用和发展,建立应用协调机制,提高工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实现工业的集约化生产、企业的智能化管理和节能降耗。
智能电力应用示范工程
以电力设施状态监测、高空塔架应急抢险、电表数据采集和需求侧管理等应用为切入点,在输电、变电、配电、用电以及资产管理等环节中推进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加强电力基础设施检测、预警、集中监测和管理,建设安全、稳定、可靠的智能电力网络;建立具有深度和广度的自动化智能电力平台,提升智能电网互动性服务能力,实现全电子化的智能电力服务。
智能物流应用示范工程
以集装箱和车辆的监控管理和智能调度、物流信息处理等为切入点,建设完善的物流信息网络,完善相关标准,提升智能物流软件和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建立综合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完善智能物流的决策支持和个性化服务。适时开展集装箱联运信息化试点、制造商供应链信息化提升试点、电子商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建设试点、物流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试点等。
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工程
以交通流量监测、停车和行车智能诱导、智能交通大平台、公交和客运智能化、道路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和汽车移动物联网应用等为切入点,加强物联网和3G网络融合,打造跨区域、跨部门、标准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智能交通服务平台,形成高集成、系统化、综合性的智能交通体系。
智能安防应用示范工程
以重点区域周界防入侵、重大基础设施防护和远程监控、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系统、家庭智能网关接入系统、城市公共管理等为切入点,建设覆盖重点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筑物的智能安防网络,建立支持公共安全监控、预警和应急指挥的智能安防平台。
智能环保应用示范工程
布放传感器、分析仪等智能环保基础设施,开展太湖水质监测、水源污染、生态系统监测等智能环保示范应用,建设智能环保信息采集网络,完善监测监控、信息处理以及预警等智能环保平台,解决快速检测和分析等智能环保技术问题,建设智能环保体系。
智能医疗应用示范工程
建设统一的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发展规模化、集群化的智能医疗产业链,加强医用传感设备等智能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感知技术加强对医用器械、药品和医疗过程的管理。同时开展基于社区、家庭的新型智能医疗卫生服务和应用,实现低成本的智能医疗。
智能家居应用示范工程
建立统一的智能家居行业标准,在保障家庭内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发挥智能家居对改善和提升家庭生活质量方面的作用,适时开展基于物联网的家庭安防、家庭网络信息化、节约低碳家庭以及社区管理等示范应用,探索智能家居产业规模化发展模式。
(四)完善服务平台。
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支持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提升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等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物联网发展所需的各级各类服务机构,促进物联网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发展。
1. 建设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平台。 建设物联网研发机构,加速国内外研发资源的集聚。开展重大和关键技术攻关、产品创新与开发,支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及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步伐,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2. 建设物联网公共技术和中介服务平台。 建设集研发、中试、小批量生产和测试于一体的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测试服务平台、综合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投融资、产学研合作、政策咨询、市场推介、人才培训和综合配套等公共服务平台。
3. 建设物联网标准和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发挥无锡产业集聚优势,依托应用示范工程,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建设标准验证和测试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无锡示范区内企业及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物联网相关标准制定。建设物联网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立并完善物联网专利库,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利用等工作,为物联网研发和产业化提供保障。
4. 建设物联网应用推广服务平台。 与电信运营企业等联合建立移动通信网、广电网融合的应用推广服务平台;与骨干企业建立面向行业应用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应用推广服务平台,实施试点示范工程。
(五)统筹和谋划示范区总体布局。
无锡示范区覆盖无锡市行政辖区,按空间分布和功能定位,划分为核心区、重点区和支撑区。核心区着重发展共性技术和产品,重点区着力发展应用技术和产品,支撑区为产业发展提供各种协作配套,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物联网产业总体格局。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态势。
1. 全力打造产业核心区。 按照高水平、高起点规划及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加快核心区内物联网创新园、产业园、信息服务园、大学科技园和博览园的布局与建设,将其建设成为示范区的技术创新核心区、科研成果转化示范区、产业规模化发展集聚区、大规模应用先导区和信息商务服务中央区。
2. 加快发展重点产业区。 加快重点产业区内已建园区和新建园区的布局和功能调整,培育和发展特色物联网产业园区,发挥物联网产业聚集效应和应用服务示范效应,重点发展物联网产业关键应用技术、硬软件产品和内容服务,大力培育金融、保险、咨询、认证等现代服务体系。
3. 全面拓展产业支撑区。 加快推进产业支撑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为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和协作配套,并积极向物联网核心产业和支撑产业拓展,逐步融入物联网产业链体系。大力推动物联网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带动现代装备制造业、精准农业、现代物流业等产业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创新发展环境。
支持无锡示范区创建国家级物联网大学科技园,对示范区建设用地给予专项支持,做好物联网无线频率的规划和保障工作。鼓励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无锡示范区建设国家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无锡示范区建设、物联网产业发展和应用示范。江苏省、无锡市设立相应专项资金,为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产业化专项等渠道,大力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
(三)加强税收政策扶持。
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无锡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物联网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结合物联网的特点,研究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将现有软件和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产业等有关优惠政策逐步延伸到物联网领域,在无锡示范区内先行先试。
(四)加强融资政策支持。
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物联网企业发展的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支持无锡示范区物联网企业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探索建立多种担保方式,弥补中小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积极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试点,推进物联网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适用国家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先行先试政策,在示范区内试点设立由财政支持和引导的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无锡示范区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示范区内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加强示范区内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建立联合培养物联网人才的新机制;支持无锡示范区内具备条件的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有条件的民办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高校,有条件的大学设立研究生院。支持在无锡示范区内建立和引进国内外物联网人才培训机构。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内外物联网领军人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无锡示范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中,实行知识产权入股和股权激励。
(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发挥各种合作机制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吸引境外企业在无锡示范区设立研发中心、企业总部等,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加强企业和产品国际认证合作;利用出口信贷、保险等政策,积极支持示范区物联网重点产品、技术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在海外推广应用。
五、保障机制
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做好《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对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按照《规划纲要》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在规划实施、项目安排、财税优惠、金融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江苏省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工作,抓紧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