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看到,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方主体、各种利益诉求纠结,“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唯此才能找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最大公约数。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些城镇出现了替民做主、自上而下、违背农民意愿的运动式的大拆大建现象,结果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反而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并在农村中形成了新的矛盾。在一些地方,“旱地拔葱”式的发展让新城沦为“睡城”、“鬼城”,甚至形成“赶牛上楼,车库养猪”的怪相,背后往往是主观意志、权力意志凸显,忽视农民意愿所造成的。
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个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62个市、县、镇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可以预见,在新的一年,新型城镇化将加快发展步伐,向前迈进。
事关十几亿人口的新型城镇化,将是人类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史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把“中国的城镇化”与“美国的高科技”并列为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进程的两件最深刻的事情。
作为中国经济第三城和国家中心城市的广州,如何以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积淀的发展智慧,为中国新型城镇化的破题前行贡献新的思维?最近一段时间,笔者深入增城的一些村落,发现这里正在探索“一事一议”基层民主决策机制,把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权力更多地交给村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增城石滩镇下围村的议事大厅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样一句鲜红的标语,让每一个到访这里的人都无法忽视。在增城石滩镇下围村和增江街大埔围村,村里大小事务先是经村“两委”开会讨论,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由村民来设计、选择和决定自己的未来,保障村民对自己家园处置的发言权,使他们真正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权益主体和建设主体。增城市委书记欧阳卫民在交流时告诉笔者,村中的所有大小事务按程序进行决策,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让决策公平公开公正,村民个个信服、人人支持。
新型城镇化究竟谁的城镇化,是“市长”还是“市场”的城镇化?这样一道问题,被人们不断提起。在笔者看来,“市长”、“市场”、农民,应该是拉动新型城镇化加速前行的“三驾马车”,三者需要齐头并进,缺一不可。作为城镇化的行政主体,政府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应该是需要运用好手中的行政权力和资源,经营好政策与环境,鼓励和引导各方投入城镇化建设中,注重民生,做好服务。而怎么样通过制度的改革释放企业、农民的活力,则需要在制度设计和改革之中寻找到突破口。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撬动市场力量,配置更多市场要素投向广袤的城镇乡村,是题中应有之义。农民在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地位则同样不容忽视,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民才是这片山水家园真正的主人,是这片希望田野的耕耘者和守望者,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不应该“被失语”、“被决定”。
应该看到,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方主体、各种利益诉求纠结,“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唯此才能找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最大公约数。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城镇化要把权力还给民众。城镇化进程中政府无需都冲在最前面,而应注重集合信息、合理规划,关注市场和民间实在做不了的事情,“现在大量经济社会事务,民间能办,还能办好,就不妨多去一点行政化色彩”。事实上,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些城镇出现了替民做主、自上而下、违背农民意愿的运动式的大拆大建现象,结果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反而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并在农村中形成了新的矛盾。在一些地方,“旱地拔葱”式的发展让新城沦为“睡城”、“鬼城”,甚至形成“赶牛上楼,车库养猪”的怪相,背后往往是主观意志、权力意志凸显,忽视农民意愿所造成的。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大逻辑。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新型城镇化加速带来的要素集聚和资源重新整合,无疑将释放发展的巨大活力。以增城的乡村发展为例,“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制度让农民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权益主体和建设主体,让村民、让村集体都享受到了发展的红利。在增城大埔围村,有村民借着乡村建设的热潮,把自家闲置的房间改造办起了农民旅舍,为游客提供“一间房、两张床、三顿饭”,游客“留下几百块”,可望“收入翻一番”。在下围村,通过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决策拍板,因为争议而搁置多年的烂尾楼重新包装出租,每年为村集体带来50万元的租金收入。这些来自基层的活生生的案例,正在不断印证制度的力量、印证农民的力量。
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难题还有不少,但是如果能够找到发展意愿的最大公约数,把所有的力量拧成一股绳,依靠依靠科学的制度和持续的探索,新型城镇化的未来不是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