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金华市区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急周转金按照“短期、应急、无偿、安全”原则运作,用于解决企业到期银行贷款转贷的应急周转。
据悉,本次市区企业应急周转金总规模为2亿元,使用对象原则上为市区重点优势工业企业和总部企业,及因临时原因引发资金困难的企业。市经信委负责应急周转金使用的申请受理、初审、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周转金的审定、拨付、回收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应在银行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市经信委递交金华市区企业应急周转金申请表、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借款合同和企业实物抵押贷款银行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附上近期企业资产负债表、银行负债情况说明,并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