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数字城市基础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对加快推进县(市)数字城市建设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各县(市)政府要把数字城市基础建设作为城市信息化、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国土资源部门为牵头单位,发改、工信、财政、住建、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数字城市基础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的协调领导,确保职能、经费、人员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了各县(市)数字城市建设立项启动计划,沙河市、南宫市、新河县、清河县、宁晋县、巨鹿县在2014年底前立项并启动建设,平乡县、临城县、内丘县、临西县、隆尧县在2014年底前完成批准立项,其余6县在2015年底前立项并启动建设。邢台市政府将在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数字城市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县(市)给予通报批评。
通知要求,各县(市)政府要确立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权威性、唯一性地位,建立健全公共平台应用服务、运行管理和数据更新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共平台持续稳定高效运行,依托统一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在城市政务内网上的全面运行,加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不断提高应用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