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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出组合拳 力促“人的城镇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8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1409
核心提示:在推进“人的城镇化”进程中,云南省打出了5个放宽、5项保留、5个享有的一套政策“组合拳”,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基础,以权益落实为核心,从根本上推进“人的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在推进“人的城镇化”进程中,云南省打出了5个放宽、5项保留、5个享有的一套政策“组合拳”,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基础,以权益落实为核心,从根本上推进“人的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据了解,2011年以来实施的“农转城”是云南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战略决策。云南提出,用10年时间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实施5个放宽、5项保留、5个享有的“农转城”政策,即放宽乡镇落户、城市落户、投靠落户范围、特殊群体、外省籍农村人口在云南省的落户条件;保留转户入城居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房的使用权、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5年内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参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分红权等5项权益;享有城市住房、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5大保障体系。

“转户是基础,核心是权益落实,最终目标是城乡统筹发展。在农转城中,农民实现了带着资源、带着资本、带着技术、带着权益、带着尊严进城,激发农业转移人口转户入城的信心和积极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处处长徐尤坤说,这些政策让农民盖上了城乡“两床被子”、保留农村“5件衣服”、穿上入城“5件新衣”,为“人的城镇化”打下基础。

作为云南省户籍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实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是简单的更换户口本或是“以土地换户口”,而是逐步打破依附在户籍上的城乡居民不平等待遇,在城乡权利平等上求突破,重视农民权益落实,从根本上推进“人的城镇化”。

记者了解到,开远市农民享受与转户前同样的集体经济组织待遇,并继续保留土地、宅基地、林地。目前,5.42万名转户人员已获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847.68万元;保留农村相关惠农补贴,继续享受“家电下乡”补贴,落实农业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835万元。

“把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以后,农村的政策还留着,城里的政策我们也享受。我把家里的土地、房子出租后每个月可以得600元,还通过抵押获得了5万元贷款。拿着这些钱,就有了在城里做生意的本钱。”开远转户居民赵仕松说。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云南省已累计办理“农转城”转户528万余人,城镇户籍人口达到1285万人,户籍城镇化率27.8%,较2011年上升了11.3个百分点,绝大部分转户群众就地就近实现了“离土不离乡”的城镇化。

徐尤坤介绍,转户群众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后,对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的推动作用和综合效应正在逐步显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云南省转户居民年新增带动消费达120亿元左右,土地流转、林权流转、土地集中分别达480万亩、177万亩、421万亩;全省共为111.7万转户群众办理了城镇养老保险、11.6万人办理了城镇低保,提供就业岗位58.6万个。
 
关键词: 城镇化 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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