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申报项目评审会昨天在海口召开,相关省直部门和专家对13个申报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和投票。
据了解,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的主要任务是:以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模式、改善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重点,结合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绿色低碳等方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试点探索,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去年专门成立了海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将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作为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工作之一。至8月20日,全省共有7个市县13个项目提交了申报材料。
其中,海口市演丰镇、云龙镇,三亚市海棠湾镇,儋州市白马井镇、那大镇,琼海市潭门镇、博鳌镇,澄迈县福山镇、老城镇、桥头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屯昌县乌坡镇分别申报了试点镇,琼海市申报了试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