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启动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区划由原“十区二市”变为“十一区”的格局,新广州市辖面积由3843.43平方公里扩大到7434.4平方公里,市辖总面积超过上海。此消息公布不久,《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亦全文公布。新型城镇化作为承载了丰富改革与发展内涵的国家战略,促使广州这座特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反思其城镇化路径,并藉此解决一系列因传统城市化模式沉淀、积压下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城市发展真正从蔓延扩张转型为内涵提升提供行动方略与实践依据,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犹如一辆轰轰隆隆、呼啸而来的列车,广州的急速城市化进程掩盖了车体已经显现的问题和矛盾,并依托发展惯性呼啸而去。从广州城市扩展进程来看,自上世纪80年代郊区设为白云区,纳入城市建制始,目前已走过三轮扩张运动,分别为孵化设立天河、黄埔两区,番禺、花都撤市建区和增城、从化撤市建区。然而,无论是最早出发的白云区仍面临城乡各半的现实,还是前不久一块“番禺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标牌,均不同程度地戳到广州城镇化进程不彻底的痛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镇工业区像一块块夹心饼干,昭示其劣质城镇化水平。
要改变上述现状,完善城市治理结构,创新城市治理方式首当其冲。广州市施行的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治理体制,市一级将发展权统得过多,但其承担的全市域范围内公共服务的规模、质量与之不匹配,势必造成市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市权与区权、财权与事权、发展权与受益权需要作出更为明晰的划分。当前,广州市与下属各区的财税共享比例各不相同,政策让渡空间各有差异,此举虽不宜“一刀切”,但必须在基本导向上“切一刀”。同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要打破传统格局,必须持之以恒地贯彻人的城镇化目标。近年来,广州同样面临“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问题,建设用地粗放低效。“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过分追求宽马路、大广场,新城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占地过大,建成区人口密度偏低,产业活力并未得到充分培育。要破解此类难题,必须从城乡一体的角度去思考产业、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在符合用途管制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并辅以制度设计确保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同时,必须规范征地程序,统筹考虑培育失地农民的发展能力。
近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和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是其主要内容。但另一方面,特大城市对人口吸纳具备天然的竞争优势,人口规模与异质性也是城市保持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广州实际管理人口已超过1600万,如何在控制规模与适度增加间实现平衡,考验决策者、管理者的智慧。一种可行的策略是,政府尽可能缩小因户籍造成的公共服务差距,大力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培训、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