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1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正式批复沈阳市为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这将为沈阳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百姓、惠及民生,促进信息消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新的重要机遇。
沈阳市出台了创建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确定了信息惠民建设2014年、2016年、2020年各阶段发展目标,提出了建设1个信息惠民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障、健康医疗、养老服务等9个惠民领域试点工作,实施通信网络提升平台、优质教育普及平台、智能交通畅通平台等15个专项重点工程,最终顺利获批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
沈阳市信息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稳步发展,特别是在平安沈阳、智能交通、数字校园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未来几年,沈阳市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可扩充、面向未来的信息惠民系统框架,信息化与民生需求深度融合,民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试点领域全面开展、重点应用效果明显、信息产业规模壮大、信息安全总体可控、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的信息惠民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