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订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会议讨论研究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相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解下达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对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我省新型城镇化推进的政策性文件,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