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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走好黑龙江省的城镇化之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3  来源:《奋斗》  浏览次数:1334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这对于黑龙江省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黑龙江省作为产粮大省,在全国具有农业自然资源、组织资源、科技实力、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和发展潜力。省委也提出要牢牢把握城镇化规律,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切实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确保全省城镇化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更稳更好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这对于黑龙江省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黑龙江省作为产粮大省,在全国具有农业自然资源、组织资源、科技实力、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和发展潜力。省委也提出要牢牢把握城镇化规律,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切实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确保全省城镇化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更稳更好发展。

黑龙江省城镇化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民市民化的任务繁重。未来我省需要实现从土地城镇化到人口城镇化转变,循序渐进地实现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之间的过渡,城镇化的核心在于城镇居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型,城镇化的重点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我省农村尚有大量的农民需要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我省支持城镇化建设的财力有限。

二是产业支撑能力薄弱。我省小城镇大多属于集贸型城镇,是在传统集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为周边农村提供农产品、农用和生活用物资交换,二、三产业欠发达。一些建制较早的城镇,虽然有一定的工业基础,但结构不合理、层次不高,往往以初级产品生产为主,缺乏技术升级的名优产品。同时,拥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更是凤毛麟角,致使城镇化缺乏产业支撑,进城农民生计难以维持,极大地限制和影响了城镇自身发展的内在潜力及其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是森工、农垦体制的限制。林区、垦区存在着一定的城镇化“虚高”现象。以农垦为例,我省垦区城镇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基于区域开发初期建立的国营农场体系,以农业经济为支撑,城镇工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城镇化发展动力明显不足;以农场场部为载体的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而且布局分散;城镇经济以种植业为主,城镇功能不健全,缺乏职能分工和横向联系;实行从中央到地方的农垦系统垂直管理体制,独立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之外,经济社会系统相对封闭,缺乏与地方经济的合作与融合,存在条块分割,甚至利益冲突;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影响人口集聚和城镇增长;城镇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农场企业,缺乏政府投融资体制,城镇管理企业化,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

四是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推进的矛盾突出。目前,我省已经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加快推进的新阶段,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任务艰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特别是由于我省一些农村地区发展农业的比较效益仍然偏低,致使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资源加速向农村、农业之外转移。在分散经营下的小规模农业生产,由于存在着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高,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造成“三化”同步推进的矛盾突出。

如何走好黑龙江农业大省的城镇化之路

一是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第一,应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优良品种,重点推广新品种使用、耕地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节水灌溉、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关键性农业技术;加快开发多功能、经济型、适用农业机械,努力促进农机和农艺有机结合;重点开发农情监测、信息采集、市场管理等农业生产经营技术,加快农业信息技术服务和应用。第二,应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加强和改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加快园艺产品生产设施化,支持畜禽产品生产规模化,鼓励水产养殖健康化。第三,应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重点建设和改造一批区域性产地批发市场,支持产地批发市场储藏保鲜、物流配送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企业集中和产业集聚,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和集聚区,搞好农业产业区域布局,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二是通过发展城市集群提升城镇化增长极核的辐射力。城市集群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在特定的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域空间里,以区域网络化组织为纽带,由若干个密集分布的不同等级的城市及其腹地通过空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城市-区域系统。城市集群一般是以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中心城市为核心,由若干个经济联系密切、功能互补、等级有序的城市共同组成的。发展城市集群可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发挥其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我省农区发展城市集群既是自身从传统农业向现代新兴产业升级发展的必由之路,又是我省优化区域布局,填补农区缺少中等规模城市群支撑空白,加快推进城镇化,加速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必然选择。我省农区城镇化不仅要主动融入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城市群经济带,而且要突出地域特色,形成以区域中心为核心,以县市为关键节点,以众多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为重要依托的产城融合、发展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空间结构布局。为此,各地应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突出特色、多策并举,建设异彩纷呈、魅力独具、环境优美、内涵丰富的小城镇和新农村。

三是进一步增强产业园区功能,提升产业平台的承载力。产业园区作为产业聚集的有效载体、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和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正在成为我省调整经济结构的助推器、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动力源、实现强势崛起的支撑点。虽然近几年我省各地的产业园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引进了一些大项目好项目,形成了良性的发展基础,但从长计议还应在科学规划、完善功能、突出特色、生态环保、环境优美、服务配套、适宜生活、高效集约等方面有所突破和提升。第一,园区建设应放眼在全省、全国乃至全球角度进行规划,做到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配套,以顶层设计和高端规划引领大企业、大项目向园区集聚发展,促进园区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把园区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服务配套、功能完备的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的经济增长极。第二,应按照现代化城区标准确定园区发展框架,依托园区的区位特点,坚持城乡协调,整体推进,把园区建设与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有计划地撤并周边村屯,扩规模、增人口、聚产业,有效增加园区发展空间,促进各类生产要素高度集聚,使园区建设真正体现产业与城市的联动发展,逐步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新兴城区。第三,应以园区生活服务区为中心,配套建设好学校、医院、商场、金融机构等公共设施,全方位满足园区生产生活需要,不断提高园区层次,提升园区品位,打造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宜居宜业的产业。

四是积极探索垦区、林区等带动农村城镇化新途径。充分利用农场、林业局现有基础设施,按照“规划一体、管理一体、社会事业一体、组织推进一体、政策趋向一体”的要求,推动5公里范围内村屯向场(局)中心聚集、共享共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资源。到2015年力争有10个农垦、森工试点小城镇实现“五位一体”。2020年全部实现“五位一体”。同时,积极发展农垦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到2015年形成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和九三农垦城等5个10万人以上的农垦中心城市、100个农垦特色小城镇。

五是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加强城市规划与周边乡村规划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网络、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空间布局等方面的衔接协调。尽快编制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市)域镇村居民点空间布局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完成90%,村庄建设规划完成50%,合理安排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

六是积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我省发展以人为本的健康城镇化具有关键作用。我省提出到2016年全省实行城市户口、农村户口、流动人口居住证统一为居住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户籍与福利脱钩,打破城乡分割的多种户口形式,保证在城镇实际居住的农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这个任务艰巨而光荣,需要付出加倍努力。
 
关键词: 城镇化 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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