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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组织工作管理办法
 [打印]添加时间:2012-04-04   有效期:2012-04-04 至 2012-07-19   浏览次数:564
联盟组织工作管理办法

一、组织原则
 
1、“民主自治、自愿入会、退会自由、履行手续”的原则;
 
2、自愿联合、民主协商、协调一致的原则。
 
二、加入联盟的条件及申请手续
 
1、加入联盟的条件
 
① 凡是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从事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研发、生产及应用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机构等;
 
② 自愿加入联盟,遵守联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联盟的各项义务;
 
2、申请加入联盟的程序
 
① 提交加入本联盟申请表(见附表1、附表2),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以及相关资质等资料;
 
② 理事会审核批准(联盟成员的吸收可以通过理事会会议或通讯会议的方式进行);
 
③ 缴纳相应的联盟会费;
 
④ 联盟颁发成员证书。
 
2、联盟成员的退会程序
 
成员要求退会,必须向联盟秘书处提出退会申请报告,由联盟秘书处发出退会通知,注销其成员资格,并告知联盟各成员单位。
 
三、其他
 
其他相关条例参见《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所有。

     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入会申请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doc

     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入会申请表(协会等社团组织).doc

     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专家推荐申请表.doc


相关链接:关于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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