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的概念由台湾大学大气科学系教授、全球变迁研究中心主任柳中明于2012年率先提出,他著有专文《谁先创造海绵城市谁先赢》。概念提出后,很快得到广泛认同,台湾环保团体进而提出了“海绵台湾”的口号。这一概念近年在大陆也得到关注和响应。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能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海绵城市的概念及其由来
海绵城市概念的提出,基于以下几个目的:
一是缓解城市内涝。近些年来,逢雨必涝已成我国大中城市的痼疾,据住建部2010年对国内351个城市排涝能力的专项调研显示,2008年至2010年,有62%的城市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内涝,其中内涝灾害超过3次以上的城市有137个。很多城市对雨水的吸蓄能力差,下水道又不完善,河道承接能力不足,“城中看海”现象非常严重。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吸蓄雨水,提升防洪能力,削减江河径流量,减少城市洪涝损失。
二是改善热岛效应。如果地下储存了大量的水资源,夏季的城市便能够快速地、很好地降温,降低气温等于节约空调用电,节约空调用电等于减少发电时的资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三是节约淡水资源。目前我国城市非常普遍的情况,是地面被水泥、沥青、地面砖等覆盖,渗水能力丧失;城市对雨水采取快排模式,雨水落到硬化地面只能从管道里集中快排。城市建设的不合理造成一方面易涝点多,内涝严重;另一方面又严重缺水,从城外调水。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补充地下水,把雨水从包袱变成财富,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四是削减河道污染。传统的雨水直排,使雨水中的灰尘和雨水冲刷城市过程中卷入的灰尘直接进入下水道、河道,雨后的下水道常常堵塞,河道常常是泥沙滚滚。海绵城市建设要通过城市植被、湿地、池塘、溪流的保留和修复,通过城市土壤的过滤,削减城市的河道污染负荷,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五是优化城市生态。当前中国的城市,钢筋水泥建筑十分密集,道路街面渗水性极差,裸露的土壤稀有,绿地蓄水性弱,城市不能正常“呼吸”。建设海绵城市是要充分发挥城市道路、街面、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让水的自然迁徙为现代田园城市增添灵动之气和勃勃生机,为更多生物特别是水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改善城市居民的人居环境。
海绵城市的内涵及其外延
建设海绵城市的核心要义,是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让城市回归自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基本原则是生态优先,关键是提高“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具体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保护。建设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原有的“海绵体”要有效保护。过去,城市建设追求用地一马平川,往往会填湖平壑。现在,要尊重城市已有的山水格局,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湖、湿地、池塘、沟渠等“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受到了破坏的“海绵体”也应通过综合运用物理、生物和生态的手段逐步修复。
二是改造。建设海绵城市,就要将已有的城市建筑设施改造成为“海绵体”。现在绝大多数城市为了突出城市景观,将绿地都建得高出周围。下雨时,雨水不是往绿地里流,而是往路上流,往街上流,绿地不能涵养水份和吸尘,不能得到最好的雨水浇灌和肥料滋养。而在东京和大阪,街头的小型公园、绿地和广场无一例外地采用沉降式,比周围地面低,雨水可以轻易汇聚并渗入地下。现在绝大多数城市的路面、街面铺的都是水泥、沥青和地面砖,透水性极差。如果能改成透水路面、透水街面,城市的地下将可容纳非常可观的地下水量。
三是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就应新建一定规模的“海绵体”。如根据城市排水防涝的实际需求,提高河湖的调蓄功能,使城市之肾正常代谢。适当开挖河湖沟渠、扩充水域,促进雨水的调蓄、渗透和净化。街道、广场采用透水铺装,道路旁边建设动植物滞留槽,屋顶建设绿地,社区建设景观小品、雨水花坛,河流沿线建设生态驳岸、滨河绿化带、湿地公园。总之,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以自然河流、生态廊道、道路框架、商住小区为点线面,构建合理的田园城市空间形态。
对海绵城市建设的部署及推动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2014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2014年12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发出《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的要点是:1.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2.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联合申报。3.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试点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组织城市公开答辩,由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公布评审结果。4.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015年1月,三部联合发出《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全国130多个城市参与了竞争,经过筛选有34个进入初步名单。2015年3月4日,三部联合确定22个城市参与竞争性评审答辩,最后有16个获得海绵城市的资格。
2015年4月,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公布,16个城市分别是(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国家住建部6月10日还把三亚列入城市“双修”(即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期为2015年至2017年(至少含1年的项目运营期)。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应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更新观念。传统城市建设模式,是处处硬化,排水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今后城市建设应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水,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这种思路的转变,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能够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和宣传部门要对海绵城市新的理念加强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各部门要协调联动。相关从业人员要扮演好“设计者”和“建设者”角色。社会公众要做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者、参与者。
二是因地制宜。海绵城市建设既要实现城市生态目标,也要满足城市功能。这就要充分考虑城市水文条件、基础设施运行、规划指标及项目操作的差异性,确定符合自身需要的建设目标,创新建设模式和管理模式。
三是政策配套。要随时跟踪国家的政策导向,跟踪其他城市试点海绵城市建设的好做法,积极谋划,研究制定和实施我市的配套政策措施。
四是用活资金。要用好用活中央投资和省市配套资金,做到规模经济合理、成本核算清晰。要有效整合相关资金渠道,加大政府投入。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高社会资本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充分体现“以地方及社会投入为主”。
五是多措并举。建设海绵城市,是要不断提高“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原有“海绵体”的保护,旧式城市建筑设施的改造,新的“海绵体”的兴建,应统筹考虑,同步进行。
六是打造样板。比如应将新行政中心、市委党校新校区、南正街等新的建设工地打造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示范样板。七是形成特色。试点城市应当摸索出自己的经验,形成各自的特色。萍乡自当进行科研探索、先行先试、系统推进,最终形成海绵城市建设经验。要有关于标准体系、投入产出、绩效考核、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成熟制度,要研究生态效益问题、经济效益问题、社会效益问题,拿出详实的数据,供中央进一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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