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将其作为构建服务型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2011-2012年,重点实施了以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12个重点应用系统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112工程”,全省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基本形成,部门核心业务实现不同程度的信息化,网络化公共服务日益普及,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
一、发展现状
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初步完善。联接省政府各部门级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的政府专网基本建成,其中直接接入省级专网的省直部门136个、各设区市直部门196个,并实现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公务内网的互联互通。构建了覆盖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的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横向联接60个省政府部门,纵向联接11个设区市政府和140个县(市、区)政府,并实现与7个市级外网和10个国家有关部门外网的对接,其中审计、安监、国土资源、统计等多个省直部门还完成对口44个市级部门的360多个县(区、市)级部门的联接,基本具备网上办公的通信能力。整合26个部门纵向业务专网,支撑31个纵向业务系统应用,与国家多个部委网络实现对接,承载网上审批、财政网上支付等多个跨部门应用,为全省电子政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建设全省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公共支撑,实现人口、法人等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省市两级政府、92%的县级政府都建了网站,全省政府门户网站体系日趋完善,网站成为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和政民互动的重要载体。
核心业务信息化应用逐步深入。省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公文交换系统包括省、市二级交换中心,90个省直部门、11个设区市政府、22个扩权县(市)已经联入省级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大部分设区市建成二级交换中心,联通单位的上报公文实现网络化,部分设区市政府实现上报公文和下发公文的网络化。省级49个部门448项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2010年网上审批系统受理省本级行政许可项目121111项,网上办理率99.6%。国土、建设、卫生等部门实现省市县三级远程报批和管理。呈报省政府文件全部实现网上传输。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核心业务实现电子化处理和网络化服务,网上纳税人比例76%,建设了财政专项资金即时分析监控系统,实现财政资金的即时监控、监测预警和绩效评价。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基本实现全省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全省自动监测排污口1211个,视频监测重点污染源企业28家。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监测数据库入库人数783.9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97.3%。住房保障系统实现53.8万户住房低保家庭、1779个住房保障项目、8.3万套保障性房源的动态管理。新农合管理、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出生医学证明、免疫规划网络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等基本实现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与应急处置的能力。邯郸、唐山、石家庄入选中国城市信息化50强。全省11个设区市、部分扩权县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邯郸市“居民卡”、唐山市“城通卡”、沧州市“一卡通”的民生保障卡应用得到进一步推广,方便居民。
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共享取得实质性进展。人口与人力资源库覆盖全省7000万人口,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监、计生等部门开展人口相关数据的共享应用。法人基础信息库涵盖85万多家法人单位,为国税征管、“小金库”治理、事业登记以及社会治安等提供共享服务。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为主体功能区规划、减灾救灾、护城河安全保卫、反恐等应用提供了支撑。完成7698万幅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总量超过777GB。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农经、农情、农价三级共建共享数据库,数据总量3760 GB。依托全省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建设企业基础信息系统,实现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比对和共享,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财税增收,提供有效信息支撑。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建立省市两级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机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规划建设河北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分中心,完成对全省55个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工作;建设河北省电子政务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在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开展数字证书应用试点;建设和完善省信息安全通报平台,省市县1074个单位实现信息安全事件网上直报;加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安全检查等基础性工作,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试点,完成对965个单位的信息安全检查,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的网络信息安全。
电子政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河北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2011—2015年发展规划》、《河北省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有关电子政务的政策性文件。制定《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省级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开展信息资源规划,探索形成河北省基于信息资源规划的信息化应用建设与管理模式。举办信息化与电子政务高级研修班等多项培训,在省委党校建立领导干部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基地。召开电子政务建设新闻发布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电子政务对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的支撑显著增强,重要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大幅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基本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共享水平显著提高,门户网站体系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网上办事能力达到较高水平,支撑电子政务发展的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具体目标是:
——全省党政机关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省级达到85%,市级达到70%以上,县级达到50%以上,省级电子公文发文比率达到50%以上。
——所有行政许可事项、80%的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在社会管理、民生服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重要领域信息共享达到较高水平,省级部门信息共享度达到60%。
——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开通率、政府信息网上发布率达到100%。
——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满足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电子政务管理和推进机制
把电子政务建设和转变政府职能与创新政府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电子政务建设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信息化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信息化机构要强化对电子政务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管理,逐步实现由技术支持和服务向电子政务综合管理转变,切实推动电子政务向深度应用发展。
建立电子政务规划、预算、审批、验收和评估综合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建设统筹管理办法,电子政务项目须经过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把关后,由财政部门统筹考虑资金安排,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和标准要求,能够利用已有资源集约建设,确保已建、在建及新建项目的关系和业务衔接,保障跨部门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建设以及基础性、公共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
建立电子政务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每年召开一到两次电子政务总结交流大会,研究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项目调度和经验交流,展示应用成效。逐步建立业务协同工作推进机制,协调部门应用对共享信息的需求。
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考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考核办法,把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增强电子政务发展的外部动力,形成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机制建设
创新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模式,提高其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强化建设项目的招标、监理、验收和审计,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督导和协调。推行软件正版化,对全省政务机关共性、通用软件、通用的运维服务开展集中采购,共同享有知识产权,降低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服务、跨部门应用、公共信息资源开发等项目建设。逐步扩大省级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形成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机制。
规范和保障电子政务运维经费,由财政部门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研究提出电子政务运行维护资金管理办法及运行维护资金标准,将电子政务运维资金纳入预算体系,保障电子政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探索建立规范的电子政务运维服务外包模式,开展电子政务运维外包服务试点,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更加专业化、高质量的服务,同时促进服务业发展,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发展中的体制机构问题,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三)建立健全电子政务保障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省内外专家学者和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重大问题和标准规范的研究, 建立完善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的支撑体系。
加强电子政务相关课题研究,跟踪电子政务发展进程,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研究探索符合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电子政务推进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建设、运维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和绩效评估。
完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发展中急需的、基础性的标准,强化已有标准在电子政务各个环节中的应用,在与国家标准相衔接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基础信息资源、网络管理、政府网站管理、电子运维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促进网络互联互通、系统互为操作和信息共享。研究制定电子公文的处理和存储规范,逐步取消电子、手工的双轨制,提高公文电子化处理水平。加大行业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标准规范建设,努力形成行业应用规范。
完善电子政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决策参谋作用,发挥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专业水平,培育提升网络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和安全测评以及信息资源管理等相关技术机构的实力和服务能力,逐步完善电子政务决策咨询、技术服务体系,为全省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四)营造良好的电子政务发展环境
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和培训等基础工作力度,逐步形成适应电子政务建设需要的发展环境。
积极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立法和宣贯工作,推动电子政务管理、信息资源开发、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电子政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大电子政务从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主管(CIO)制度。结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推行电子政务技术和管理人员岗位聘任制,在事业、待遇、环境等方面创造条件来吸引和留住人才。加强高校电子政务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积极培育电子政务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作用,积极开展电子政务相关从业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培养既懂专业技术又熟悉政府管理和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人才,促进信息技术和政务业务的高度融合,为电子政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队伍保障。
注重电子政务宣传和培训,加大各种媒体对电子政务应用的宣传力度,通过生动的案例提高社会对电子政务应用的认识水平。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开展全省各级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电子政务应用培训,提高公务员对电子政务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滚动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将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强化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做好与相关领域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和衔接工作,要切实加强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确保我省规划的各项任务和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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