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头条首页 资讯头条分类 切换频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4-02-08 09:1930570工信部网站
(十六)强化安全监管。健全涉密地理信息保密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涉密地理信息处理、分发与应用跟踪机制,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密地理信息保密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的应用管理。加大对涉外地理信息合作项目及其使用地理信息成果的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处理地理信息行为。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

五、推进科技创新和对外合作

(十七)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化。加大国家科技计划、知识创新工程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核心引领作用,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加快推进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和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申请建立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专业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化服务体系。

(十八)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以促进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重点,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的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和科研团队。以提高产业综合竞争能力为核心,加快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高校专业和课程设置,努力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对经批准建立的产业基地(园区)引进的高层次地理信息人才,优先安排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户。

(十九)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强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研发、生产和人才培养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在地理信息服务领域开展对外合作,为相关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鼓励企业输出地理信息服务、技术、装备和标准,承揽国际外包业务。

六、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现有资金渠道内,着力支持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出版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生产的投入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政府部门地理信息服务外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推动形成成熟的地理信息产业链。

(二十一)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地理信息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生产、出版的地理信息产品,符合软件产品范围和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地理信息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以申请享受有关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地理信息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在投资总额内所需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

(二十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投资地理信息产业,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设立主要支持地理信息企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地理信息产业,不断扩大投入规模,提高产业发展后劲。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开发适合地理信息企业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对其合理信贷需求给予支持。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和融资担保扶持资金的作用,为地理信息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服务,积极推动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等其他间接融资方式,支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七、健全产业发展保障体系

(二十三)完善政策法规。顺应新型服务业态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适时研究制定和完善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出版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安全保密监管等相关配套制度措施。

(二十四)强化各方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协调、有效的原则,做好地理信息规划统筹、公共服务、市场监管、标准建设、安全管理等工作。推进军民测绘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先进军事测绘和地理信息技术成果、装备设施的社会化应用。充分发挥相关学会、协会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十五)加强分类指导。对于具有战略性或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坚持以国家投资为主,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妥善处理好地理信息保密与开放的关系。对于市场化程度高的重点发展领域,以社会投资为主,政府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对于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主要由企业提供,政府给予合理引导和支持,基础地理信息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政策。

(二十六)强化基础地理信息支撑。加强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进一步丰富基础地理信息。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充分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开发出版多样化、大众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产品。

(二十七)推进地理信息开放共享。组织开展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政策性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获取分工、更新和共享工作,在切实保障政府部门应用需求的前提下,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积极研究并尽快出台地理信息数据对社会开放的相关政策,促进地理信息的广泛应用和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月22日
« 上一页 2/2 下一页 »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新疆出台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促进新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12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自治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0评论2014-12-181617

青海省出台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宽带青海促进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青海地理信息产业发展,11月2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青海省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并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

0评论2014-12-051872

推进四大重点工程 湖北地理信息产业瞄准千亿目标
国家发改委及国家测绘地信局日前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据悉,这是在国家层面上首个地理信息产业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地信产业总产值超过8000亿元。

0评论2014-08-151428

我国首个地理信息产业规划正式印发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印发了《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这是在国家层面上首个地理信息产业规划,对于推进我国地理信息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0评论2014-07-292002

河北加快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用5到10年时间,逐步形成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为主的成熟产业链,打造10家实力雄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地理信息龙头企业,发展100家左右充满活力的中型地理信息企业,培育1000家小型地理信息科技型企业,地理信息产业年产值增长25%以上,2020年,力争全省地理信息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0评论2014-06-27242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0评论2014-06-192493

数字福建迈向智慧化 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作为最早建设数字城市的福建,正在发力推进“智慧化”建设。目前,福建省级和多个设区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已趋于完善,为“数字福建”迈向“智慧化”提供空间基础设施。

0评论2014-05-161702

中国原点地理信息产业园落户西咸新区
10月23日,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联合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建设的中国原点地理信息产业园正式落户泾河新城,这是继北京国家级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之后,国内第二个以现代测绘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国家级地理信息产业园。项目建成后,预计入园企业将达到100家,年产值约100亿元。

0评论2013-10-302882

“棱镜”后时代需守望地理信息安全
“棱镜门”甫一曝出,便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轩然大波。人们恍然大悟:当我们在高科技和信息化的道路上驰骋无忧、怡然自得的时候,其实我们已经“裸奔”已久!

0评论2013-07-25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