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于日前制定出台了《濮阳市公安局服务全市城镇化建设改进户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8项户籍管理新举措,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限制,提高户籍便民服务水平,全力助推我市城镇化进程。
全面放开城市、城镇落户条件。在市城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非直系亲属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城市、城镇稳定就业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可自愿进城落户。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相关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城落户。
简化进城落户办理程序。升级改造户籍人口管理办公系统,简化进城落户业务流程,取消市内户口迁移业务中的准迁证、迁移证制度,进城落户人员可直接在迁入地申请,实现“一站式”办理。
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全市户籍窗口配备高拍仪,实行电子档案管理,节省群众复印材料的时间和费用。户口审批事项全部在公安网办公系统处理。设置开通濮阳户政语音服务电话,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在有条件的户籍室配备自助服务机,方便群众业务咨询、宣传进城落户等户籍便民、利民政策。节假日期间,户籍窗口实行电话预约办公,及时受理急办业务。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群众,必要时上门办理户籍业务,现场采集信息,并提供送证上门服务。
实行办理户籍业务首接责任制。对公民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公安机关内部的审批手续由首接责任人依程序呈报,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户籍民警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业务,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凡手续齐全、符合当场办理规定的,当场办理完毕;手续不全的,向群众解释清楚,并发给办理须知和警民联系卡。
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由法定的60天缩短至40天。在高考、征兵等特殊时期,对急需用证人员,开辟“快速通道”,实行制证信息快速审签、快速制证、快速发放,确保群众20天内领取证件。落实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制度。
完善窗口部门便民服务设施。采用“低台敞开式”办公,设置警民联系簿、便民服务条,备有座椅、茶水、老花镜、便民服务卡等,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排号机、触摸式显示屏,为群众提供方便。实行群众满意度当场评价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电子评价器,自觉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升级“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主动适应新形势,拓宽便民服务渠道,在去年开通全省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原有的预约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提高并拓展系统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全面、更方便的政策公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
适时推进居住证制度。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具体意见,结合实际,适时推进居住证制度,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市户籍管理工作,促进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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