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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智慧物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和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宁波智慧物流建设,促进宁波现代物流业跨越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智慧物流建设的重要意义
智慧物流是现代物流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以物联网为基础,融合新一代声、光、电、机、信息等技术,高度集成社会各种相关资源,围绕提供人性化的物流服务要求,通过中枢决策方式,动态适应环境变化,协同整个物流运作流程,实时、高效、灵活地提供全程可视、可监、可控的高品质“一揽子”物流服务模式。智慧物流使人类可以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管理生产和生活,从而达到"智慧"状态,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
宁波作为东方大港、长三角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物流业的地位举足轻重。2009年,拥有物流企业近5000家,物流业增加值达到414亿元,连续多年增加值增幅均超过15%;全市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3.8亿吨,继续居中国大陆港口第二位,全球第四位;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042.3万标箱,继续保持全国大陆沿海港口第四位。庞大的物流企业群体和得天独厚的港口基础为发展智慧物流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为了充分依托港口资源优势,发挥港口在综合物流体系中的枢纽作用,我市正在着力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并从公共信息平台、物流枢纽信息系统、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等不同层面推进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智慧物流试点作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行试点之一,它不但是我市提升全国物流节点城市的重要举措、建设智慧城市的有力支撑,是我市现代化国际港口建设、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同时也是我市物流业自身转型升级的需要。